11月12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支持地下车库(位)分期办理规划条件核实、分期确权登记的通知》(下称《通知》)正式发布实施,进一步落实自然资源部分层确权精神,优化审批机制和营商环境,实现地下车库可先于地上住宅单独办理规划条件核实和确权登记。确权后的地下车库(位)可按现行政策进行销售,此举可促进地下停车建设的积极性和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通知》明确,支持地下车库(位)分期办理规划条件核实。按照“功能独立、确保安全”的原则,可分期、单独办理地下车库(位)规划条件核实。建设单位需承诺地下车库(位)符合消防、人防、工程质量等专业要求和达到安全使用条件,并在地上建(构)筑物联合验收时一并验收(备案)。待项目完成相应地下空间范围竣工验收后,再行办理地下车库(位)转移登记。
支持同步核查土地出让金缴交情况。各区分局在受理地下车库(位)分期、单独规划条件核实时,应协助用地单位对比出让合同约定情况分析是否缴交或足额缴交出让金。涉及未缴交或未足额缴交出让金的,应在首次登记之前先行完善土地出让合同及出让金手续。
支持先行办理地下车库(位)首次登记。建设单位依据记载承诺事项的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核实出让金手续后先行办理地下车库(位)首次登记,并在产权证注记“该项目办理转移登记应提交房屋竣工验收等材料”。
流程指引图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杜娟 通讯员:穗规资宣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陈忧子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赵小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