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环境的多元化和移动支付的便利化,给未成年人消费提供了渠道,也增加了商家区分交易对象的难度,未成年人擅自消费后家长维权的事件亦频频发生。近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了多宗相关投诉。
钟先生的孩子独自到某品牌的线下专卖店购买手机,钟先生发现后对该行为不予认可,要求商家进行退货退款。然而,商家先以需要上级批准为由进行搪塞,后续以超过7天退货期限为由拒绝退货退款。钟先生没有放弃,通过12345热线向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
景泰市场监督管理所立即联系钟先生,详细了解小孩的年龄、购买手机的时间和金额等情况,并联系该商家进行调解。商家认为当时该小孩谎称买给长辈使用,且该手机已销售多天已被激活使用,手机本身并无质量问题,担心退回后会影响其二次销售,不愿意进行退回处理。而钟先生认为他儿子只有12岁,认知不足,商家应该向监护人询问确认后才能进行销售,双方就退款金额陷入了僵持。
景泰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在未得到其家长或者其他法定代理人追认的情况下,其购买支付行为无效,经营者应当依法返还价款。经调解,商家予以退货退款处理,钟先生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这一情况并非孤例。方女士的孩子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偷看手机,观看了某网络平台的视频,并错选了广告推送的“自动扣费”。方女士发现后,通过12345热线向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求助,要求全额退款。虽然未成年人的消费行为未经家长同意,但家长在监管孩子使用电子设备方面也存在一定责任。经过景泰市场监督管理所的调解,网络平台最终同意全额退款。
白云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生活中,未成年人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线上线下消费的事件时有发生,未成年人消费退费问题较为复杂且具有多面性。这一问题的妥善解决需要家长、企业和监管部门的三方合力、三管齐下。
该负责人提醒: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也是第一责任人,应当加强对孩子的引导、监督,尤其要教育孩子明白网络消费的风险和后果,并及时发现异常消费、采取措施,必要时向监管部门求助。企业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知法、懂法、守法,线下实体店应当充分了解孩子年龄,进行与未成年人年龄、智力和认知等相符的交易行为,网络平台可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有效防止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账号进行消费。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汤南 通讯员:蔡安琦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时秀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