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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装电梯新规解读⑥丨明确占道问题,为无障碍通行提供条件
2024-10-31 18:21:30
广州日报新花城

新规中,针对历史通行习惯问题,提出,“在街坊、居住区内加装电梯,不应降低原有通行条件,确有困难时占用街坊内道路后所剩余的公共通道宽度仅供人行和非机动车通行的不应小于1.5 m,供机动车通行的不应小于3m,兼作消防车道时不应小于4m”。

其中之所以用“兼作消防车道”一说,海珠区沙园街道奋勇社区党委书记许立认为,新规正是反映了一个趋向,即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尽可能为无障碍通行和使用提供便利。“大部分人或许关注到加装电梯对改善居民生活条件、便于居民出行,但较少被人留意到的是它能解决高层老人发病急救的问题。该条例也是无障碍保护法落实的表现。”

从事电梯工程的赵俊则表示,消防车道对于道路的宽度和高度有着严格的界定,但如今随着微型消防车等的普及,加上部分小区消防车出入的通道条件较差,部分车道或许无法达到被作为消防车道的影响标准,但却可以“兼作消防车道”。

“因此需要保障这部分的通行需要,当发生消防救援、人员生命救援等方面都能够得到保障,这也是无障碍的落实和表现。”海珠区人大代表、广东隽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黎斌也表示。

许立认为,《技术规范》是在不提高加装电梯“门槛”基础上,筑牢民生工程安全底线,同时回应了近年加装电梯中的市民关切问题,协调民生安全,改善需求,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程依伦

视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程依伦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蔡凌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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