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从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了解到,该局近期收到12345热线工单,市民咨询的问题多与入学相关。
其中,有市民向花都区教育局咨询,其孩子5岁,在花都区已经居住了4、5年,2024年8月一家人迁至黄埔区居住,现在打算迁回花都区居住。该市民想咨询的是,若迁回花都区居住,办理花都区的居住证,该情况下孩子在2025年能否申请积分入学?除了积分入学以外,房东若愿意提供学位给其孩子,要办理什么手续才能入读公办小学?
对此,花都区教育局给出指引:根据市民自身实际情况,可选择通过“花卡”或“积分入学”为随迁子女申请入读花都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申请人申请花都区积分制入学条件如下:
1.有广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计算时间截至申请报读当年的8月31日);
2.持有现居住地址在花都区内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计算时间截至申请报读当年的8月31日)、稳定就业(创业)、稳定住所、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计算时间截至申请报读当年的4月30日) 。
根据《花都区保障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益实施细则》,享受对象为: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广州市、花都区政策性照顾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花都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该市民是非穗户籍,如符合租购同权条件及花都区积分入学条件的可在积分计算时享受购房者相同的分值。
此后,该市民表示知悉,对花都区教育局的处理效率和结果表示十分满意。
另有市民反映,市民和其小孩为越秀区街道集体户,在花都区租住,其想咨询的是在花都区申请公办学校学位需要符合哪些条件,以及需要哪些材料,是否要户籍迁入花都才能申请花都区公办学位?花都区教育局收到工单后指引市民:
穗籍非花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无需将户籍迁入花都区内,需要在花都区根据租住地统筹安排公办学位的,则需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含城乡自建房),以监护人租赁有效产权房屋(房屋须为住宅性商品房)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
2.房屋租赁合同已经在街道出租屋中心登记连续备案满一年以上(即必须在2024年3月31日前备案),申请时租赁合同在有效状态;
3.在招生报名时该房产没有非同一监护人的小孩在对口小学就读1-5年级;
4.房东同意租户使用该出租屋学位,并签订知情同意书。在入学当年在统一系统报名后,将会进行现场审核纸质资料,除上述租赁备案合同和房东知情同意书,市民还需带《2024年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父母和子女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证等资料到学校审核。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谢泽楷 通讯员:花教宣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李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