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海南省委金融办、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海南金融监管局、海南证监局联合出台《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五条措施》。
其中提到,海南省财政出资设立风险补偿资金池实施财金联动政策,对“小客车消费贷款再担保”,在代偿补偿率上限5%以内,经办再担保机构使用风险补偿资金对融资担保机构代偿本金余额的50%履行代偿补偿责任。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周伟力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李光曼
10月22日,海南省委金融办、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海南金融监管局、海南证监局联合出台《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五条措施》。
其中提到,海南省财政出资设立风险补偿资金池实施财金联动政策,对“小客车消费贷款再担保”,在代偿补偿率上限5%以内,经办再担保机构使用风险补偿资金对融资担保机构代偿本金余额的50%履行代偿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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