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晒图返现”“评论有礼”......在互联网经济蓬勃发展的今天,这样的话术,你是不是很熟悉?你是否因相关内容而上当受骗?今年9月起,《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正式施行,明确“好评返现”“刷单炒信”等行为违法,商家可能面临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而参与刷单的个人,也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在广州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一庭法官麦应华看来,《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最大亮点在于聚焦互联网生态,对当前互联网经济语境下出现的新型不正当行为进行界定,明确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在反不正当竞争法框架下,有效衔接电子商务法、反垄断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明确了没收违法所得的法律责任。

“具体来看,新规对网络环境下的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刷单炒信、好评返现等近年来出现的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都进行了规制。”麦应华表示。
对于平台经营者来说,麦应华认为新规强化了其责任,规定平台经营者应对平台内竞争行为加强规范管理,对滥用数据算法获取竞争优势等问题进行规制,防止利用自身优势地位实施“自我优待”、强制“二选一”等行为。
在新规出台后,商家若违反规定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同时,商家违反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还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法官提醒:网络购物中应提高警觉 抵制任何虚假交易行为
“好评返现”,对消费者而言真有利吗?其实,商家所设置的“好评返现”可能是安抚消费者对商品的不满,也可能是一种陷阱。
据了解,《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经营者不得实施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利诱用户作出指定好评、点赞、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对商品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商品销售状况、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
对此类行为,消费者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如确有证据证明经营者通过实施‘好评返现’行为对商品情况作虚假宣传,致使消费者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的,消费者还有权以经营者构成欺诈为由,主张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麦应华说。
除此之外,《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对经营者实施虚构交易额、成交量、预约量等与经营有关的数据信息的虚假宣传行为予以规制。例如,生活中常见的在线刷单等虚假交易行为,在以往司法实践中,也是予以否定评价的。
麦应华提醒,社会公众在日常生活中应自觉抵制参与“刷单”等虚假交易行为,在网络购物中提高警觉,对商品交易数据的真实性做仔细甄别。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广互宣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