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广州市花都区高溪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保护规划》)正式获广东省政府批复。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规划范围为高溪村行政村村域,面积约198公顷。
保护范围东至高坣路风水塘东侧—规划道路4,南至花远路,西至规划道路1,北至花北大道,面积为19.00公顷。
其中,核心保护范围为高坣路、田心庄、企阳庄三组古建筑组团所在区域,面积约5.75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约13.25公顷。保护范围外划定环境协调区面积约32.70公顷。
高溪村是广州市4个广东省级历史文化名村之一,建村200余年,村落历史文化资源丰富。保护规划立足历史遗存真实性、历史风貌的完整性、规划管理协同性,划分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三个层次,并明确建筑高度、建筑物分类保护整治等管控要求,保证建筑高度和农田景观相协调,延续村落格局与整体风貌。
规划提出建立档案、组织培训与赛事、加强展示、结合新兴产业提升创收等活化利用方式,助力乡村振兴。
批复表示,要妥善处理好历史文化名村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切实保护好村落整体空间格局,保持传统村巷的空间形态与尺度,严格控制保护范围内建筑高度和空间视廊,延续历史文化名村特色。要加大对不可移动文物、传统风貌建筑及线索、其他传统建筑、历史环境要素等各类资源的保护力度,传承和弘扬醒狮文化、“契大树”习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且,要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存,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优化交通体系,努力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
同时,要加强规划实施管理,确保《保护规划》管制措施落实到位。要认真做好《保护规划》公布实施工作,在保护范围内,凡涉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避免发生破坏和影响历史文化名村保护的建设行为。要加强对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和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名村保护的良好氛围。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杜娟、杨朝露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黄馨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