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引导
最高补贴1.6万元!2024年江门市加力支持个人乘用车置换更新活动实施细则来啦!
2024-09-13 17:39:41
广州日报新花城

9月13日,记者从江门商务获悉,自本月起,江门市加力支持个人乘用车置换更新活动正式启动,最高补贴达1.6万元,该活动将持续至 2024 12 31 日,如活动资金提前申领完毕,活动将自动结束,结束日期另行公布。

此次活动补贴范围明确,对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注册登记的乘用车,并在江门市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的,将向消费者发放一次性购车补贴。但需注意,同一辆新车不得同时享受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个人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

活动对乘用车有着清晰界定,指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中规定的“小于或等于9座以下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转让车辆需登记在个人消费者本人名下,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权转移并取得有效发票和完成转让登记手续。新购车辆则需在江门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取得有效发票并完成注册登记手续。

补贴条件包括二手车登记地和转让地、新车注册登记地不作限制,但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在江门市内开具等多项内容。

补贴标准按照购买新车价格分为三档。其中,购车价格为 7 万元(含)至 15 万元(不含)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 9000 元/辆,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 8000 元/辆;15 万元(含)至 25 万元(不含)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 13000 元/辆,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 12000 元/辆;25 万元(含)以上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 16000 元/辆,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 15000 元/辆。

消费者申报材料涵盖转让车辆材料、新购车辆材料和个人资料。申请流程包括转让旧车、购买新车以及通过云闪付/微信/支付宝 APP 中的“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填写申请信息。相关部门审核通过且经公示无异议后,补贴资金将发放至消费者个人银行卡账户。

此次活动将进一步激发江门市汽车消费市场活力,促进汽车产业发展,为广大市民带来实惠和便利。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于涛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蔡冬庆

浏览量:
@新花城 版权所有 转载需经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