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4年第1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信息显示,近期该局对市内生产经营的11大类食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方便食品,饼干,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共2552批次。其中,抽检实物质量合格样品2510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样品42批次。
根据抽检结果,食用农产品不合格25批次,蔬菜制品不合格4批次,粮食加工品不合格3批次,调味品不合格3批次,方便食品不合格1批次,饼干不合格1批次,速冻食品不合格1批次,糖果制品不合格2批次,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
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中,1批次带子(贝类)不合格,被抽样单位为广州海珠区惠邻鲜生鲜超市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为镉。1批次香蕉不合格,被抽样单位为广州市花都区狮岭百果香水果店,不合格项目为噻虫嗪。
镉是最常见的污染重金属元素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对食品中镉的限量有着严格的规定。食品中镉不合格可能是种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
噻虫嗪是烟碱类低毒杀虫剂,对眼睛和皮肤无刺激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对食品中噻虫嗪的限量有着严格的规定。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菜农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对不合格食品采取停止经营、召回等措施。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建议消费者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商家和平台进行消费,并索取和保存购物消费凭证。购买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或标签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加工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是否清晰,食品贮存温度是否达到标签标示的要求,不要购买无生产加工单位、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食品,不要购买宣称治疗疾病的食品。不要到无证无照、环境卫生差的餐饮店或流动摊档消费。如发现生产经营问题食品的线索,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12345。
链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1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赵越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