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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两部门公告,化橘红纳入“食药物质”目录
2024-08-27 08:48:50
综合

8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地黄等4种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经安全性评估,现将地黄、麦冬、天冬、化橘红等4种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记载,化橘红为芸香科植物化州柚(Citrus grandis ‘Tomentosa’)或柚(Citrus grandis(L.)Osbeck)的未成熟或近成熟的干燥外层果皮。

化橘红有作为食品原料食用历史,主要方法为泡茶、煲汤、炖肉、入菜、传统方式制作饮料、糖果、蜜饯果脯和糕点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食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化州橘红丰收。


化橘红胎果切片。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食药物质。此前因未进入食药物质目录,化橘红这一广东“土特产”的潜能未能充分挖掘。

据了解,目前化州市化橘红种植面积超13万亩,年产鲜果6万多吨,干果1.2万多吨,种植、加工、销售企业达1542家,全产业链年产值超过102亿元。


工作人员正在车间内加工化州橘红。

业内多位人士表示将抢抓化橘红药食同源通过认证的机遇,目前化橘红咖啡、啤酒、饮料、糖果等诸多化橘红食品产品正在投入研发生产,为消费者在享受传统中医药文化的同时,提供更多健康选择。

来源:南方日报、南方农村报
部分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杨耀烨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莫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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