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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醒酒未醒 货车司机因“隔夜酒”驾车被查
2024-08-22 12:30:40
广州日报新花城

被查前一天晚上喝了酒,休息一晚,第二天开车应该不算酒驾,许多驾驶人都心存这样的侥幸心理,但往往“人醒酒未醒”。近日,佛山市顺德区一名男子就因“隔夜酒”驾车被交警查获。交警发现该男子驾驶的小货车还存在非法改装及载货超高超长的交通违法行为。

8月8日早上,佛山市公安局顺德分局交警大队勒流中队在勒良路勒流段开展夏季专项整治行动。8时50分许,执勤人员发现一辆载货明显超高超长的小货车,存在安全隐患,于是截停车辆进行检查。

经检查发现,该车不仅载货超高超长,车辆的尾板还进行了非法改装。驾驶员表示,他车载的东西并不重,而且自己驾驶技术好,所以超高超长没有问题。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载物超高超长及非法改装的危害性。

被查获的货车

在检查的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员身上有酒气,有酒驾嫌疑。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57mg/100ml,为酒后驾驶。面对这个结果,驾驶员一脸不解,表示酒是前一天晚上喝的,早上并没有喝酒。

据了解,驾驶员崔某在前一天晚上和朋友聚餐时喝了酒,第二天一觉醒来后,觉得自己很清醒,根本没把喝过酒的事放在心上,驾车外出送货时,途中被交警查获。

根据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崔某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驾驶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参数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记13分,罚款265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酒驾认定标准‘不看时间,看含量’,酒精在人体内代谢的速度根据每个人的体质和酒精摄入量不同而有所差别,因此不能一概而论。”执勤民警表示,许多人误以为中午过量饮酒后等到夜间开车,或者晚上饮酒后等到次日早上开车一定没事,但实际上血液中可能仍然含有大量酒精,建议驾驶员饮酒后,24小时内尽量不要驾驶车辆。

交警提醒:睡醒不等于“酒醒”,夏季晚间饮酒聚餐活动增多,除了饮酒后不能驾车外,也要注意“隔夜酒”“隔餐酒”,不要将生命安危寄托于侥幸,同时机动车非法改装、载物超高超长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驾驶员无论何时何地都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守法出行。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王名润 通讯员:何海萍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何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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