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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出租屋管理员侵吞税款76万元,一审获刑4年
2024-08-11 17:18:28
广州日报新花城

近日,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由海珠区监委立案调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海珠区纪委监委组织区各部门近400名党员干部代表现场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梁某某在担任海珠区某街道出租屋管理员时期,利用其职务便利侵吞纳税人缴纳的国家应收税款76万余元。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合议庭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评议,海珠区法院当庭公开宣判,对被告人梁某某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宣判后,法庭对被告人开展法庭教育,剖析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警示意义,希望被告人吸取教训、深刻反思。被告人当庭表示不上诉,并对其犯罪行为深刻忏悔。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海法宣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赵小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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