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企业(项目)融资气候友好评价规范》(DB4401/T 265—2024)(以下简称“《规范》”)实施,该标准是全国首套“穗港澳”三地机构参与制定的气候投融资地方标准,是南沙以应对气候变化为主题,携手港澳面向世界、融入世界的重要举措。

在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的指导推动下,南沙融资租赁企业广东能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根据《规范》分别公开发行两个“全国首单”共计13亿元的绿色债券,服务于气候友好型企业项目。
目前,发行主体均已纳入粤港澳大湾区气候投融资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gbacifp.com),且所募集的资金用于支持平台内12个大湾区项目,项目累计投资额超420亿元。

绿色债券
广东能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功发行2024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
该绿色债券共募集资金3亿元,发行期限3年,票面利率2.25%。
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功发行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三期)。
该绿色债券共募集资金10亿元,期限3年票面利率2.14%,期限5年票面利率2.25%。
南沙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
南沙积极推动气候投融资体制机制创新,培育气候友好型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

目前南沙已出台全国首个“气候融担”贷款产品、全国首个气候保险产品“欧盟碳关税价格指数保险”、全国首支公募碳中和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广东省同业首个气候金融创新产品“绿色气候贷”等。
通过常态化举办气候投融资品牌系列活动,南沙打造政银企“朋友圈”,充分发挥气候投融资力量助推高质量发展,取得一系列成果成效。

下一步,南沙将继续充分发挥气候投融资平台全链条、全周期综合服务优势,引导更多企业、机构共同参与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以《规范》为导向持续推进气候投融资与融资租赁业务的创新融合。
以此次债券发行为契机,南沙将持续扩大绿色债券的规模与影响力,为更多绿色项目提供资金支持,降低融资成本,助力绿色债券市场快速增长,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文字:刘冰汧
通讯员:王立森
图片:罗仲贤
编辑:潘晓婷
校对:林春萍
二审:梁思静
终审:李立志、李夏同
出品:南沙区融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nanshanet@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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