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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首次偵破利用串流技術侵權卡拉OK歌曲案件
2024-07-27 11:35:44
广州日报新花城

香港特區政府香港海關7月2日至25日在全港多區採取代號「喜鵲」的執法行動,打擊派對房間及食肆經營者在業務過程中提供侵權卡拉OK歌曲予顧客使用的違法活動。

行動中,海關人員在全港多區,包括觀塘、銅鑼灣、荃灣和旺角,突擊搜查三十一間派對房間及一間食肆,共檢獲三十九套用作播放懷疑侵權歌曲的卡拉OK播放機、四台載有懷疑盜版電子遊戲的遊戲機和一批影音器材及網絡裝置,估計市值共約110萬港元。海關以涉嫌觸犯《版權條例》及《商品說明條例》拘捕11男7女,年齡介乎二十三歲至四十九歲,當中包括7名場地負責人、6名公司董事及5名店鋪東主。其中2人因違反《版權條例》已被落案起訴,其餘被捕人士則獲准保釋候查。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涉案派對房間(翻拍自屏幕)

香港海關亦在行動中首次偵破有人利用串流技術提供侵權卡拉OK歌曲的案件。透過深入調查和在版權擁有人的協助下,海關搗破一間涉案的數據中心及四間派對房間,並檢獲五部載有懷疑侵權歌曲的卡拉OK播放機及一批網絡裝置。

同時,海關發現有派對房間負責人聲稱持有有效影視播放牌照,可供顧客合法觀看影視節目及電影。經調查後,海關發現該派對房間並無有效特許,涉嫌作出虛假商品說明,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香港海關展示檢獲的部分證據。

香港海關提醒營商人士必須遵守香港特區政府《版權條例》及《商品說明條例》。

根據《版權條例》,任何人在未獲版權擁有人的特許下,為任何貿易或業務的目的或在任何貿易或業務的過程中,管有版權作品的侵犯版權複製品,以期令任何人可使用該侵犯版權複製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每件侵權物品罰款五萬港元及監禁四年。根據《商品說明條例》,商戶如使用不良營商手法,包括就服務作出虛假說明,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文/廣州日報港澳記者站記者:曾毅、林欣潼
圖/廣州日報港澳記者站記者:羅知鋒
視頻/廣州日報港澳記者站記者:羅知鋒
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薛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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