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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驱动下 警惕网络信息“垃圾横飞” 
2024-07-25 00:09:32
广州日报新花城

你是否有这样的经历:在手机上翻看文章或短视频,映入眼帘的经常是文案、观点大同小异,甚至是不实、不健康的内容?根据今年7月中央网信办公布的消息,2024年6月全国受理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1992.3万件,同比增长12%。

为何网上充满着同质化的文章和视频?为何用户对某些内容不感兴趣,平台依然锲而不舍地推荐?为何相关部门一再打击网络谣言,还是有自媒体不断炮制谣言?面对网络内容博眼球、蹭流量等现象,平台该如何治理?发布谣言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内容“擦边”、制造对立

互联网“信息垃圾场”影响用户体验

市民孙女士下载了某个聚合类信息App后,平台经常主动推送一些低俗内容到她手机上。孙女士表示,这类App就像“信息垃圾场”,平台通过持续向用户“投喂”低俗、恶趣味的垃圾信息,让人不知不觉沉浸其中,以此攫取了用户大量的时间和流量。

“晚上平台还经常给我推送一些擦边视频。”某App用户韦女士告诉记者,平台对一些“软色情”类的视频似乎情有独钟,即使她身为女性用户,也不时会刷到这类视频,即便她点了“不感兴趣”,系统仍然频繁推送此类内容。市民王先生也表示,虽然各大平台加强了人工审核,但仍不断有博主发布“擦边”内容来吸引眼球和获取流量。

韦女士表示,在某平台的搜索栏里不时会推荐一些涉及性别对立、地区对立等容易引发争论的话题,或者是明星粉丝之间拉踩、对比的言论,很多没有必要深层次讨论的话题往往都会被放大。

记者也观察到,在各平台上,标题和内容越偏激的博主越有流量,评论区也更容易引发网友争论。像在婚恋领域,一些做男粉丝经济的博主就会一边倒地发表抨击女性的言论;而为了炒作婚恋话题,一些博主会虚构自己“相亲节目嘉宾”的身份,并发表一些惊人的言论。

不仅如此,在健康养生和食品安全领域,也有各种垃圾信息充斥网络。“血脂高就应该少吃肉、少吃油,只吃素食”“折耳根(鱼腥草)中含有马兜铃酸,可致癌,不能吃” “自热米饭里面的米饭是假大米,吃了对身体有害”……关注健康的陈女士经常刷到类似消息,后来都被一一辟谣了。她说,健康类短视频方面谣言非常多,她有时也难以分辨,陈女士建议平台应对这类涉及健康养生的内容加强审核。


广东省互联网举报中心通过今日辟谣栏目,守护清朗网络

同质化内容泛滥

出爆款成“玄学” 自媒体博主追求“短平快”

自媒体博主张先生坦言,对他们这类内容创作者而言“流量即收益” ,而短平快的“垃圾信息”往往是收割流量的好方式。张先生表示,有时辛辛苦苦写了几个小时的文章,还不如用AI结合热点“写”的一篇文章收益高。因此,不少自媒体博主逐渐放弃了原创,开始用作品数量去拼播放量和点击率。“像是短平快的文章或是十几秒的碎片化视频,往往就能使人获得快乐和放松 ,随着蹭热点的垃圾文章和视频的热度越来越高、数量越来越多 ,就会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不良后果,平台也会充斥着各类垃圾信息。”

记者也发现,如今网络平台上充斥着众多同质化严重的内容。记者浏览了几天短视频后发现,有的博主会通过在视频画面里添加误导性“按钮”,比如在视频中间显示“青少年模式”“取消转账”等窗口,巧妙地诱导用户反复点击不存在的“关闭”选项,从而达到骗取点赞的目的;还有一些博主发布的视频上往往“有头无尾”,只有一句简单的求助信息,比如“只有苦瓜怎么做好一道菜,在线等”之类的,以此激发观看视频用户的回复来骗取评论数和流量;此外,还有一些视频博主则采用模版化的文案来“精准收割”特定人群,比如有的博主会发布12生肖、星座运势、姓氏相关的同质化视频,标题往往是“属X的人好日子来了,属X的人好机会来了……”

市民王先生表示,他经常看到类似观点的文案出现在不同的博主首页上。对此张先生表示,对自媒体博主来说,想要出爆款如同“玄学”,在他们不断尝试的过程中,一旦有某一篇文章或某个视频“火”了,他们接下来就会不断生产同质化的文章或视频。“一些自媒体博主喜欢做高度雷同的内容,全部视频内容翻来覆去地输出同一个观点。其他博主看到某个爆款后,也纷纷去复制所谓的爆款。”

市民曾女士也告诉记者,她关注的一个创作者以前经常做质量好的视频内容,但是流量却不是很大。“现在他放弃了,经常做一些流量大但是质量不是很好的视频。”

为博眼球胡编乱造

今年广东查处899起网络谣言案件

如今,各社交平台往往将用户互动量视为衡量内容价值的关键指标,这无形中助长了“为流量而创作”的风气。记者调查发现,一些自媒体博主为了博眼球和蹭流量,不惜牺牲信息的真实性,编造或夸大事实。根据广东省公安厅近期公布的数据,今年以来广东依法侦办查处网络谣言案件899起。

比如,近期各地暴雨频发,不少地方也出现了网民据此编造的谣言,一时间各地互联网举报中心都忙着辟谣当地没有水浸;今年4月,东莞一市民为了吸引流量,在网上下载一段数年前某路段地面严重积水的视频,故意编造“暴雨致8人死亡事件”的虚假信息;今年6月,深圳网民王某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一段外卖员送外卖的视频,并附文 “持枪杀人犯近几个月骑着外卖车送外卖”,引发大量网民关注和评论,视频浏览量超3万次。深圳警方核查确认视频所述信息系谣言,王某后来也向警方承认,自己没有任何事实依据,仅凭主观臆想就编造了上述谣言发布到网上。

此外,一些网民编造谣言并非为了平台流量,而是涉及到背后的商业利益。记者发现多个平台都有类似的引流贴,博主发布不实的话题或图片吸引网友点击,但最终目的多为卖货。

更离奇的还有一些博流量的“正能量谣言”。今年5月,肇庆高要网警在工作中发现,本地微信群流传着一段涉拐骗儿童的文字信息:“XX派出所通知:XX中学这边有家长反映,昨天中午放学时,有学生遇到开小车的向学生问路,并拿出100元感谢费,让孩子上车带路,请各位家长叮嘱孩子注意安全,千万不要上车,防止被骗……”类似的帖子只需更改地名和学校名,便可以“出现”在各地,而这类谣言通常都可以引发大量网友转载。

也有人在网上造谣是出于报复心理。今年5月,网友周女士因与其男友发生争执,为报复男友并排解心中怨气,编造了“一男子染病并传播其他女性”的网络谣言并在社交平台发布,引起大量网友关注。

专家视点:

平台奖励机制催生 “高流量低质量”

“在互联网环境中,平台往往通过广告收入和其他增值服务来盈利,而高点击率、高分享率的内容,即使是有争议或不健康的,也容易吸引大量用户,从而带来更多的流量和潜在广告收入。”华南理工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师明宗峰告诉记者,针对创作者的流量奖励体系大概可以分为四种:一是流量分成。平台根据内容的观看量、分享量、评论数等指标,将广告收入的一部分返还给创作者;二是排名优化。优质内容会被优先展示,增加曝光度,带来更多的流量;三是奖金或补贴。平台直接给予高流量或高互动内容的创作者现金奖励或额外补贴;四是激励计划。如“创作者基金”“优秀创作者计划”等,为达到特定标准的创作者提供奖励。

“流量奖励机制会激励创作者生成吸引眼球的内容,这可能导致内容的深度和多样性被牺牲。”明宗峰告诉记者,推荐机制也是造成垃圾内容泛滥的原因之一。“当下大多数社交平台的推荐算法主要以点击率、分享率等数据为作品衡量标准,无法有效区分真实与虚假、价值高与低。这导致垃圾内容也有可能因其漂亮的数据而被系统广泛推送,高质量作品反而可能被埋没。”

记者调查发现,以某短视频平台为例,内容创作者参加平台的广告分成计划后,100万次播放量可以有约500元的收益,当高播放量视频为账号吸引来观众,形成了稳定的粉丝群体与观看量后,广告与带货就能为其带来新的收益。记者以“自媒体博主”身份咨询了一家培养带货自媒体的机构,对方回应称,从零开始的新账号通常在十天左右便能获得首笔收入,且长期经营下来,表现优异的单个账号能实现月入上万甚至更高的收益。“如果是多矩阵账号,则月入十万不是梦。”该机构负责人表示。


明宗峰


平台治理:

自编自导传谣、摆拍造假将被封禁账号

据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7月公布数据显示,2024年6月,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指导全国各级网信举报工作部门、主要网站平台受理网民举报色情、赌博、侵权、谣言等违法和不良信息1992.3万件,同比增长12%。

针对自媒体博主蹭热点制造“信息陷阱”、无底线吸粉引流牟利等问题,不少平台也在进行治理。今年5月27日,某短视频平台安全中心发布案例:拥有百万粉丝的某整形机构医生陶某在多平台发布手术室场景视频称“一位病人与朋友喝酒、唱歌、泡澡后突发脑血管爆裂,经抢救仍未脱离危险”,后经平台核实,陶某称该视频是自己“在家自编自导的”,平台决定对其账号无限期封禁;一全网粉丝超过300万的知名美食、搞笑博主因发布“吃‘见手青’蘑菇后中毒送医”的视频,经平台核实为摆拍造假,平台给予其一定期限的禁言、抹除增长粉丝、搜索不收录、禁止被关注、取消营利权限等多重处罚。

明宗峰建议,网友应对垃圾内容和谣言时,要对所有信息保持审慎态度,分析信息背后的动机和目的,理性思考,不轻易受情绪驱动。“要学会简单的事实核查,不轻信与传播未经证实的消息。”他建议,用户发现垃圾内容或谣言时,应及时向平台或网信部门举报。

律师:

发布谣言轻则行政处罚,重则负刑事责任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宇昊律师介绍,网民发布谣言将会面临行政处罚、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些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事犯罪。”孙宇昊介绍,刑法规定,造谣行为如果达到了诽谤他人或寻衅滋事的程度,且情节严重,将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当然,也可能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即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孙宇昊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造谣行为如果侵害了他人名誉权,受害者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如造谣、侮辱和诋毁等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肖像权或隐私权,被侵权人有权提出民事侵权起诉。


孙宇昊

/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周伟良

/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周伟良

视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周伟良

实习生:静芬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蔡凌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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