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广东吴川市的鼎龙湾国际海洋度假区今年4月25日调整停车收费标准,每车入景区逗留超过30分钟便以30元/次标准收取停车费,以致游客及区内逾万户规模的住宅小区业主,亲友来往一天出入最高或需交上百元的停车费。这一事件经广州日报新花城客户端、大湾区头条视频号报道后,被多家新媒体转发,网民纷纷跟帖垂注。吴川市场监管局、住建、发改等部门已派员介入,并拟下周召集各方协调。

7月12日,在吴川市住建部门的介入下,鼎龙方约见记者,表示要重视民意,研究优化整改管理方案;并称鼎龙物业原定2024年7月1日起,拟向小区民宿商家收取综合服务费(其中,每套房每月拟收10元至20元)的方案,决定全面取消,不执行收费!


鼎龙湾景区一景。
停车费依据存疑,商家业主称实为“买路钱!”
7月10日,广州日报新花城客户端以《吴川鼎龙湾调整停车收费,出入景区最高一天或需交上百元》为题,对事件进行报道后,大湾区头条(视频号)随之亦发出。这一停车费争议在当地各自媒体迅速发酵,记者随手点开一家抖音号,发现24小时内该收费风波报道的转发已达12万次浏览量,跟帖700多个。在与鼎龙方的约见前,记者根据业主意见及跟帖内容,整理出“停车收费无依据”“混合型景区管理模式”“漠视业主话语权”“物管开支不透明”等方面焦点意见,提交给参与约见各方及有关部门。


因景区停车费标准属市场调节毋须审批,在此前的采访中,鼎龙文旅的副总劳扬健振振有词,认为调整停车收费标准属企业自主经营权,并无违规!并以行业“专家”的语气“教”记者当如何采写,表露出对此前报道的极度不满。
“收费的前提依据是提供了商品或服务,停在住宅区规划红线内的车辆并未使用景区提供的停车服务,仅仅使用了从景区大门至小区两三公里的道路,说是停车费,实质是‘买路钱’!”不少业主气难平:我们“回家”只经过你景区几公里的路,车停自家小区,你景区凭啥收这停车费?!“这些年,每逢节假日,你景区人员引导游客车辆停到业主小区停放,所收取的停车费,应返还回我们才是!”
游客业主:停车费起收时间应调整为超过一小时
游客、业主们均表示,鼎龙方规定车辆进入景区超半小时就收费,而从收费点往返进出景区的道路就有四五公里,平常在收费点等待交费放行至少就得耗上半小时,认为半小时连出入都不够,认为调整起收时间为超过一小时才合理。
鼎龙方参与约见的景区负责人史井海及物管负责人黄上志,未对商家、业主质疑的“停车费实为‘买路钱’”作直接回应。史井海表示,已获悉大家的意见,将尊重民意,研究优化管理方案。


鼎龙湾海洋度假公寓景观。
住建部门发声:须尊重业主的权益和诉求
住宅区业主的话语权长期被漠视,是鼎龙湾停车费争议的根源之一。
在记者此前的采访中,鼎龙方曾表示,每套房一个免费进出景区大门的汽车号牌指标,是景区给予业主的福利,这一福利随时可收回。
“你鼎龙有能力最好把咱在景区所购房子全部回购,那样,你想怎收费大家都没意见!”业主认为,鼎龙方变相调升停车费,已严重损害了业主权益,强烈要求尽快调低至最高25元以下。
“鼎龙方调升停车费已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活及物业经营,例如:要叫滴滴车就须额外加30元才被接单,家里换块玻璃换个门锁要人送上门,也被加价30元。”业主代表称,公寓、别墅(两者差价甚远)均只免一辆停车费,极不合理!此外,每户每日至少要增加报备一辆临时用车号牌的指标,并建立更便利的报备制度才合适。
在12日的约见中,吴川市住建部门人员发声,要求鼎龙物业遵守物业小区管理的法规,尊重业主的合法权益和诉求。
此前,曾有业主反映,因在鼎龙业主群提议成立业委会而被踢出群,物业方坦承:属实!负责人黄上志表示,经沟通,已认识到要更重视业主的意见、权益,才能把物业管理做好。
对业主反映强烈的“物业公司拟今年7年1日起向小区民宿收取综合服务费,不从者罚款”的方案(见截屏图),黄上志称,经反复思考,认为这一做法不合法规,决定自行纠正,停止这一收费!
他同时对记者称:“广州日报的报道客观公正,很感谢你们对这次事件的关注、监督。”


以多赢为目标才能圆满解决争议
鼎龙湾停车费争议引起了国内多家媒体的关注。在12日的约见中,闻讯而来的广东电视台记者方力、周剑要求参加,黄上志经电话向“上头”请示后,获安排采访。
昨日,央媒、省媒等多家关注鼎龙湾停车费争议的媒体同行在致电记者时表示,鼎龙湾曾是国内有名的旅游房产开发地,如何化解停车费争议矛盾,对国内各大旅游房产区域探索景区管理模块和住户小区管理模块如何和谐共融,具有借鉴意义。
有识人士认为,只有谋求多赢才能实现景区管理和住户小区两大管理模块的共赢。在现行发展旅游房产的景区中,一些管理机构把住户小区管理视为景区管理的附庸,漠视业主话语权,以致矛盾日深。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武汉籍业主吕先生曾将鼎龙物业诉至法院,要求公开物业收费明细收支。今年5月9日,吴川市法院判令鼎龙物业须在判决生效日起15日内公布住宅区公共收益账目和物业费收支账目。但至今,鼎龙物业仍未向业主公布。
在12日的约见中,黄上志告诉记者,待公布的账目已准备好,在送集团相关部门审核中,很快就可以公布。
对鼎龙住宅区已入住的1.4万户业主的另一关注热点——“鼎龙三、四期公寓因延迟交楼,开发方承诺减免3000多户业主2~8年的物管费(以2.5元/平方米计,每年减免约400万元),这笔费用会否因开发方未垫付而转嫁到已入住业主身上?”,黄上志表示,经费由集团财务中心统筹,物业费属于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
在交谈中,各方均认为,只有互相尊重、公开透明,以多赢为目标,才能圆满解决争议,并利于景区的发展。
对鼎龙湾景区停车费争议,广州日报记者将继续跟踪报道。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关家玉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王其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