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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法 | 模仿明星进行商演侵权吗?
2024-06-29 21:56:08
广州日报新花城

近日,周杰伦的粉丝在社交平台上发起抵制两位模仿者——“黑伦”和“粥饼伦”的呼声。模仿者“黑伦”以周杰伦的形象和歌曲进行商业演出,门票价格高达6000元。而“粥饼伦”则以摆摊制作灌饼的方式跟随周杰伦的演唱会行程。粉丝质疑这些行为是否构成对周杰伦的侵权。在网络上,有不少人通过模仿名人来获得流量,是否构成侵权?河北厚诺律师事务所律师雷家茂表示,模仿他人涉嫌侵权,跨区摆摊涉嫌违法。

雷家茂表示,对于模仿他人问题,首先,歌曲作者享有著作权,若未经著作权人同意而以营利为目的进行演唱的,则涉嫌侵犯著作权;其次,使用周杰伦的名字、肖像进行宣传的,则涉嫌侵犯周杰伦的姓名权、肖像权;最后,自然人享有声音权,其具有人格属性、可再现性、可识别性及可固定性,若刻意模仿周杰伦的声音进行演唱的,则涉嫌侵犯周杰伦的声音权。

雷家茂表示,对于跨区摆摊问题,关于小摊点的经营问题各地出台了相关的管理条例,对小摊点实施备案卡管理制度,如《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规定,经营者须向属地的行政部门申请并领取备案卡,备案卡载明经营者姓名、经营项目、区域、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并须在小摊点显著位置进行公示,经营者不得超出备案卡载明的项目、区域进行经营,否则将面临相应的处罚。进行“全国巡饼”活动在各个城市摆摊卖饼,若未在所在地申请并领取备案卡的则涉嫌违法,即使申领备案卡但未进行公示的亦涉嫌违法。

雷家茂表示,若以营利为目的而刻意“全方位模仿”周杰伦,如宣传形式、舞台布置、演出场次、演绎风格、演出内容等均与周杰伦的高度相似,则可能导致市场竞争秩序被扰乱,损害周杰伦及主办方的相关合法权益,则有损社会主义良好的道德风尚及涉嫌不正当竞争。

雷家茂认为,上述模仿及摆摊行为可能涉嫌多项侵权及违法,涉嫌侵犯周杰伦及主办方等主体的相关权利,若其他模仿名人者存在上述行为的,则亦涉嫌侵权。另外,在模仿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良言行,如毁损名人声誉、形象的,以致名人招致负面评价、社会评价降低的,则还涉嫌侵犯名人的名誉权。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周伟良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周伟良

视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周伟良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蔡凌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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