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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優化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安排
2024-06-16 08:25:33
新华社

《中國證券報》6月15日刊發文章《證監會優化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安排》。文章稱,證監會近日對《香港互認基金管理暫行規定》進行修訂,進一步優化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安排,並就《香港互認基金管理規定(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此次規則修訂擬從兩方面進行優化,包括將互認基金客地銷售比例限制由50%放寬至80%;允許香港互認基金投資管理職能轉授予與管理人同集團的海外資產管理機構。在業內人士看來,這些舉措將提高內地銷售機構積極性,充分發揮跨境資管集團全球投資優勢。


(資料圖片。新華社發)

更好發揮機制積極作用

本次規則修訂擬從兩方面進行優化。一方面,適度放寬互認基金客地銷售比例限制。按照穩步有序、逐步放開的原則,將互認基金客地銷售比例限制由50%放寬至80%。另一方面,適當放鬆互認基金投資管理職能的轉授權限制。允許互認基金投資管理職能轉授予集團內海外關聯機構;同時,為保護投資者利益,要求獲轉授機構所在地限於已與中國證監會簽署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並保持有效監管合作關係的國家或地區。

此外,結合近年來公募基金信息披露、銷售等基礎規則的修訂情況,對《香港互認基金管理暫行規定》個別條款作適應性修訂,將第八條中信息披露媒體表述由「中國證監會指定」改為「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取消第十六條中互認基金宣傳推介材料事前備案要求,改為內部審查並存檔備查等;同時,刪除文件名稱中的「暫行」字樣。

業內人士表示,目前個別北上互認基金已出現內地銷售規模佔比觸及50%上限的情況,此次修訂放寬客地銷售比例限制,有助於提高內地銷售機構積極性;放鬆轉授權限制,將產品的部分投資管理職能轉授予集團內海外關聯公司,是香港市場的常見安排。據統計,在港註冊基金中採用全球投資策略並含轉授權安排的產品佔比達20%,該項修訂可以充分發揮跨境資管集團全球投資優勢。

滿足兩地投資者跨境理財需求

跨境基金互認是國際資產管理領域市場開放下的一項成熟制度安排,金融監管機構之間通過建立監管合作機制,允許符合條件的本地基金在對方市場銷售。

2015年5月22日,中國證監會與香港證監會就開展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工作簽署監管合作備忘錄,同時發佈《香港互認基金管理暫行規定》,2015年7月1日起正式啟動實施。

互認機制實施以來,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工作平穩推進,各項制度和機制運行平穩,較好滿足了兩地投資者跨境理財需求,同時有力支持了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建設。

據統計,截至2024年3月末,中國證監會已註冊的北上互認基金數量共39隻,涉及20家香港持牌資產管理機構,38隻已在內地公開銷售,合計銷售保有凈值約251億元人民幣;香港證監會已核准的南下互認基金數量共44隻,涉及23家內地基金管理人,25隻已在香港地區公開銷售,合計銷售保有凈值約7.5億元人民幣。

從產品類型看,目前北上互認基金產品類型包括股票型、債券型、混合型、指數型,產品投資方向覆蓋香港、亞太甚至全球,南下互認基金產品主要為偏股型產品,多數以A股作為主要投向。

來源:新華社
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蘇琬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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