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夏港街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到黄埔区开发大道222号某户居民反映,自家饲养的家禽被城管部门清走后,未被告知取回方式,要求相关部门返还被没收的家禽。
接到求助后,工单交由属地经办部门普晖社区跟进处理。原来,该户主擅自饲养家畜家禽严重扰民,已有市民通过“12345”进行投诉,收到市民投诉后,社区工作人员曾6次到现场与养鸡户沟通,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整改。同时,工作人员也对养鸡户进行宣传教育,告知小区内饲养家禽不仅会产生鸣叫噪音,家禽粪便也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同时由于禽类身上可能携带病原体,对周边居民身体健康也会带来风险。


作人员与养鸡户进行现场协商和调解
根据《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黄埔区政府2023年3号文《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的通告》内容,黄埔区全区划定为畜禽养殖禁养区,严禁饲养活禽,居民不得饲养鸡、鸭、鹅、兔等家禽家畜和食用鸽。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处理,予以没收。
经过一番努力,社区工作人员成功进行协商调解,陪同投诉市民以及养鸡户主到农贸市场对家禽(鸡)进行消杀。市民对此前的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赞扬社区工作人员积极处理的工作效率及服务态度。
记者 冯爱军
图片及信息来源 夏港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