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省自然资源厅发布《2023年广东省海洋灾害公报》。据统计,2023年,广东海洋灾害直接经济损失1.83亿元,低于近10年(2014-2023年)平均值。
数据显示,2023年,广东省共发生风暴潮过程(蓝色预警级别及以上)4次,其中2次造成损失,“苏拉”台风风暴潮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占总直接经济损失的57%;近海发生灾害性海浪过程12次,海浪灾害过程1次;沿海发现赤潮6次,累计面积20.00平方千米;沿海海平面较常年(1993~2011年平均值)高54毫米;沿海区域部分岸段存在海岸侵蚀,其中惠州市、江门市、湛江市部分监测岸段海岸侵蚀程度较2022年有所增加;珠江口区域出现咸潮入侵,其中全禄水厂监测到7次咸潮入侵,入侵程度较2022年总体减轻;湛江市和汕尾市监测到海水入侵现象。

2023年广东省沿海各地市主要海洋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分布示意图
分区域来看,珠海、湛江、阳江、茂名、汕尾出现不同程度的灾害损失。珠海市因灾损失最重,直接经济损失1.04亿元,约占全省海洋灾害直接经济损失的57%。
与此同时,2023年,广东积极开展海洋观测、海洋预警预报、海洋灾害风险防范和海洋生态预警监测等工作,高效防范化解海洋灾害风险,有效应对海洋灾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大限度地减轻了海洋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杜娟 通讯员 罗诗岚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映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