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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广州一案入选
2024-06-06 16:49:09
广州日报新花城

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3年度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广州一案入选。据介绍,本次发布的10件年度典型案例,是从各地法院推荐和人民法院案例库所收录的共400余件案例中,按照最能体现环境资源审判新理念新举措新发展新特点和“四个效果”相统一标准评选出来的。

2023年度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一、郭某东、余某平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犯罪案

二、大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诉某矿业公司生态破坏责任纠纷案

三、熊某等诉韦某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

四、王某诉某轨道公司噪声补偿合同纠纷案

五、某机械公司诉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不履行法定职责及行政赔偿案

六、某铸造公司诉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

七、某皮革公司诉九江市生态环境局、九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

八、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诉某普医院等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九、某环境研究所诉某新能源公司等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

十、贵州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与某煤焦化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确认案

 典型案例 

熊某等诉韦某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

熊某等诉称,楼下邻居韦某自2021年8月起在休息时间故意使用“震楼器”制造噪声,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熊某等遂提起诉讼,要求韦某拆除“震楼器”,停止制造噪音,并赔礼道歉。

现场勘查确认,韦某存在使用“震楼器”的行为。经人民法院调解,韦某停止使用“震楼器”制造噪声。

熊某等提交撤诉申请称,鉴于没有再发现难以忍受的震楼声,本着邻里团结、社会和谐的原则,撤回起诉。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认为,熊某等的撤诉符合法律规定,有利于和谐邻里关系的构建,遂裁定予以准许。

法院指出,本案是一起邻里之间因噪声引发诉讼的典型案例。人民法院巧用调解手段,促使被告主动停止使用“震楼器”,使邻里关系重归和谐安宁。人民法院积极延伸司法职能,针对审理过程中发现的商家通过电商平台销售“震楼器”的情况发出司法建议,促使电商平台采取下架、删除链接、屏蔽关键词等措施,斩断了“震楼器”的重要销售链条,为解决老百姓“家门口”的噪声问题贡献了司法力量,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实现了还“静”于民。

该案被多家媒体报道,使商家、公众等认识到销售、使用“震楼器”系不当行为,凝聚了社会共识,对于从源头上减少噪声污染纠纷具有重要意义,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规范一类”的良好效果。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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