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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人:举报有奖!
2024-05-22 19:34:13
广州日报新花城

发现车辆带泥上路?
发现工地施工造成扬尘污染?

@佛山人,举报有奖!

记者今日获悉,为进一步做好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市水务局联合印发了《佛山市扬尘污染有奖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鼓励举报人依法实名举报扬尘污染行为,并对举报内容属实且符合奖励要求的举报人予以奖励。《奖励办法》自2024年5月17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据了解,根据《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与管理投诉、举报和奖励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佛山市于2018年印发了《佛山市扬尘污染有奖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佛环〔2018〕82号),鼓励群众广泛参与扬尘污染防治监督,为政府部门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支持,也推动佛山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为进一步完善扬尘污染举报奖励机制、确保政策连续性,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对《佛山市扬尘污染有奖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进行修改,调整举报途径及办理流程、拓展举报情形、优化奖励形式,进一步提高群众举报积极性,强化社会监督。

《奖励办法》共十六条,主要内容包括制定目的和主要法律依据、适用范围、有奖举报情形、有奖举报途径、有奖举报信息要素、实施原则、办理流程、奖励标准和形式以及相关保障和监督措施等。本次修改内容包括:增加“运输煤炭、垃圾、砂石、渣土、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有效措施,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的”有奖举报情形,并对部分有奖举报情形表述进行修改;根据市12345热线目前举报途径情况删除“佛山12345网页举报”途径,并修改微信公众号举报流程表述。同时根据市12345热线目前运行规则,修改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程序规定;将原试行办法“每宗有奖举报奖励举报人100元电话费充值卡”修改为“每宗有奖举报奖励举报人100元人民币或者价值100元人民币的电话费充值卡、公交卡等奖品”,并明确“奖励工作原则上应当在举报内容核实完毕后3个月内完成”,进一步拓宽奖励形式、明确奖励时限;对举报奖励的实施原则进行补充完善;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对文件涉及的部分部门名称进行修改;对部分条款文字表述进行调整,使表述更加规范。

根据《奖励办法》,有奖举报情形包括:1.施工工地出入口未硬底化,工地没有设置或未使用车辆冲洗设施,车辆带泥上路,施工工地出入口通道有泥浆、泥土;2.施工工地裸露地面干燥,未洒水且未覆盖,造成扬尘污染的;3.施工作业、拆除作业时没有采取洒水、喷淋、湿法施工等防尘措施,造成扬尘污染的;4.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堆场(仓库),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密闭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出入口通道有散落物料;5.装卸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密闭或者采取吸尘、喷淋等防尘措施,造成扬尘污染的;6.运输煤炭、垃圾、砂石、渣土、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有效措施,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的。

有奖举报途径主要有两种,一是拨打投诉热线电话12345;二是微信公众号方式举报,微信关注“佛山12345”公众号,点入“微自助”——“举报”,按要求填写举报内容并上传照片或视频。市12345热线在受理扬尘污染有奖举报后,根据扬尘污染的类型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分工,派发至对应职能部门,由职能部门按市12345热线业务规则办理。相关职能部门对举报人的答复内容应当包括扬尘问题核实情况以及实施奖励情况。对举报内容属实且符合奖励要求的举报人,由各区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奖励。每宗有奖举报奖励举报人100元人民币或者价值100元人民币的电话费充值卡、公交卡等奖品。奖励工作原则上应当在举报内容核实完毕后3个月内完成。鼓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奖励标准,对有奖举报奖励品的审批及发放流程等具体细节,由各区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实施细则。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黄健源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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