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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评 | “网络租人”,规则要讲清
2024-05-22 09:56:34
广州日报新花城

近年,从“租男女朋友回家”到“租人伴游、陪玩”,各类“租人”服务频频出现在网络平台上。然而,“顾客”或“出租者”越界甚至触犯法律的情况屡有发生,更有些服务披着“陪伴”的外衣,干着涉黄的勾当。

实际上,“出租自己”的生意近几年异常火爆:有人会玩cosplay(角色扮演),有人擅长活跃气氛,有人会提供情绪价值……这些“强项”,哪一个拿出来“出租”也都说得过去。拿刚过去的“520”来说,就有不少人租真人扮演的游戏角色进行“约会”,但根据报道,因此闹出的纠纷也不在少数。

“网络租人”这种新兴的消费现象,本质上租的就是服务,但其症结也在于这类服务难以被标准化。无论是租人伴游还是租人“扮”游,都没有明确的标准和规则能判定什么算服务“不合格”“翻了车”。以“租男女朋友回家”为例,倘若体验不好甚至“穿帮”,该如何收费、划分责任?更大隐患在于,由于缺乏正规机构和平台的约束,各类租人服务难免鱼龙混杂,也让涉黄服务找到了可乘之机。对此,应当明确“网络租人”作为一种雇佣服务,必须健全相关的行业体系和平台,将其纳入规范化轨道。此外,有关平台在其中也同样担有一定的监管责任,避免涉嫌违法的交易信息进行传播。而对于当事人,想要避免发生纠纷,还是要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服务的细节和条款,立好“游戏规则”。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赵萱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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