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响应国家鼓励生育政策和
鼓励本村股东积极生育,
记者近日了解到,
番禺区傍江东村制定了
“鼓励股东生育的补助发放方案”(草案),
明确社员股东生育二孩、三孩补助标准。
记者了解到,傍江东村鼓励社员股东生育的补助金额分为两档,第一档是社员股东同一对夫妻共同合法生育的第二孩一次性补助10000元整,第二档是社员股东同一对合法夫妻所生的第三孩或以上孩次,每孩次一次性补助30000元整。
据了解,可享受该“鼓励生育补助”的对象需为本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的社员股东,即登记在册的全额股东。但是,如果社员股东从户口迁出,会从迁出之日起会停止待遇。如果社员股东是经过继承股权的,必须为继承100%的股权份额,并提供公证处的公证证书文件予以证实。
记者了解到,补助对象必须是社员股东同一对夫妻共同合法生育的第二孩或以上孩次,双胞胎或多胞胎的依次类推;而且申请人必须从第一孩次首次入傍江东村户口,入户后1个月内由社员股东或家属到村委会办理登记,领取生育补助手续,过期登记一律不给予补助。此外,申请补助时必须提供国内(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除外)正规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据悉,傍江东村鼓励社员股东积极生育,开创了大龙街各村居为社员股东发放生育补贴的先河。傍江东村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全村适龄社员股东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响应我国当前计划生育的政策。
【记者 古晓彤】
【编辑 吴永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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