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当红炸子鸡”火锅企业,竟都因逃避缴纳税款而被处罚。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分局发布的两则行政处罚公告中,经营火网红火锅店的汕头市杏花吴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汕头市八合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赫然在列,前者罚款金额达84.459379万元,后者为49.945312万元,总额超过134万元。
据公告,两家企业都存在少缴税款的税收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修订<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的规定,对汕头市杏花吴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违法行为处罚款844593.79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对汕头市八合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违法行为处罚款499,453.12元。处罚决定日期均为2024年4月30日。
记者从爱企查搜索到,汕头市杏花吴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时是5家食品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从美食软件中可以查到,其中汕头市杏花吴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是汕头市金平区的企业,目前在汕头市有两家杏花吴记牛肉火锅店,其中一家被列入“必吃榜”。
汕头市八合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是汕头市金平区八合里海记牛肉店等3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时担任广东八合里控股有限公司、汕头市八合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高管。在美食软件上搜索可得,汕头地区有三家八合里牛肉火锅店。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林琳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