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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举行第2期“潮起40年·亲历者说”主题活动
2024-04-30 12:50:27
广州日报新花城

4月29日,以“立法先行 依法治区——法治护航广州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广州开发区“潮起40年·亲历者说”第二期活动举行,李东云、张显隆、刘致煌、郑志柱、黄娇娥、钟梓坚、李学锋等广州开发区法治建设历程的亲历者,通过“线上+线下”访谈的形式,一起讲述广州开发区依法治区的发展历程,生动诠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1984年12月,广州开发区挂牌成立;仅仅半年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暂行条例》就以市政府的名义发布实施。作为经济功能区的广州开发区,从成立伊始就高度重视立法工作。

曾任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条例法规处副处长、处长,广州开发区法院副院长的张显隆看来,“依法治区”概念的超前性,恰好体现了开发区先行先试的巨大价值。“开发区就像国家改革开放的一个小苗子,国家靠这些小苗子,慢慢长成今天这棵参天大树。”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开全国经济功能区立法先河的《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的实施,让广州开发区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法治红利。

曾先后任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秘书长、副主任的李东云回忆说,“当时有一个台湾企业的老板,他在全国跑了21个地方,到我们这来考察两天后,就决定在这里投资3000万美元。他说,当时他跑了二十几个地方,都没有让他相信说话算数的地方,没有白纸黑字写的东西。但是广州开发区有条例,有法律规定,法律规定是有效力的。”

慕名而来的还有宝洁公司。曾任广州开发区条例法规处法规组组长的刘致煌从头到尾参与了宝洁项目的谈判,他说:“当时美国宝洁公司来中国考察,从大连、天津到上海,最后才到广州。来了没多久,他们考察了广州开发区的各种情况,特别是法律环节,当场就决定把这个投资放到了广州开发区。”

目前,广州开发区形成了“3+5+N”的法治化制度体系:《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广东省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3部地方性法规,5部省市政府规章,以及包括承诺制信任审批改革、“工业快批10条”等在内的159件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

活动最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和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签署了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工作合作备忘录。这一签署,意味着两家单位正式建立起知识产权纠纷(专利类)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联络制度,也将会持续深化中新广州知识城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陈钧圣 通讯员:范敏玲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时秀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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