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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救灾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2024-04-24 18:22:59
广州日报新花城

记者从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获悉,针对当前暴雨洪涝灾害,根据《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省减灾委员会决定于4月24日16 时将省Ⅳ级救灾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省减灾委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及时启动或调整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落实落细灾害救助各项措施,及时准确统计报送灾情,妥善安置受灾群众,规范有序发放救灾款物,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快恢复灾区生产生活秩序。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叶作林 通讯员:粤应宣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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