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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呼籲:未經批准攜帶野味、肉類、家禽或蛋類入境屬違法
2024-04-16 11:47:45
广州日报新花城

4月15日,香港海關聯同香港特區政府食物環境衛生署(簡稱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簡稱食安中心)表示,雙方會繼續緊密合作,全力打擊非法進口或走私受規管食物。

今年第一季度,香港海關查獲非法進口受規管食物相關案件數目已達約400宗,佔去年全年查獲同類案件約1100宗的大概四成,反映這類案件在近期有增加的趨勢。這些案件中,超過八成從入境旅客中查獲。同期暫未有發現大型走私受規管食物的案件。

食安中心表示,非法進口食物可能來歷不明及沒有接受監測,難以證明有關食物可供安全食用。而且這些食物在走私或運輸過程中大都被置於危險溫度或衛生欠理想的環境中,大大增加食物安全的相關風險及威脅公眾健康。


香港海關及香港特區政府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人員呼籲市民、遊客勿非法進口受規管食物。

「五一」假期將至,香港海關及食安中心呼籲市民切勿貪一時方便,從內地或海外非法進口受規管食物,以免負上刑責和影響健康。

根據《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規例》(第132AK章),凡任何人攜帶野味、肉類、家禽或蛋類入境而沒有來源地發證實體簽發的衛生證明書,或沒有食環署的事先書面批准,均屬違法。違例者一經定罪,可被罰款港幣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據悉,香港海關與食安中心會繼續保持緊密聯繫,並採取聯合行動打擊非法進口食物活動。

文/廣州日報港澳記者站記者:何鑽瑩、曾毅
圖/廣州日報港澳記者站記者:石忠情
視頻/廣州日報港澳記者站記者:石忠情
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薛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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