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清明至,祭先祖,表哀思,但因祭祀烧纸引发山火的事件屡见不鲜,点点星火,却能毁掉百年树林。记者今日获悉,广东梅州兴宁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祭祀灰烬复燃烧毁山林的刑事案件,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森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2021年4月4日清明节,李某森及其妻子在其家中祭祀先祖。祭祀仪式结束后,李某森将纸钱、香烛等祭祀用品放进大铁锅里进行焚烧。随后,李某森将燃烧后的祭祀用品灰烬用红色塑料袋装好,骑摩托车到屋后面的山脚,按照民间风俗上山将塑料袋扔到自家种植的竹枝上挂着后离开。因塑料袋里的灰烬未完全燃烧,煨火后引燃竹林进而引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达12.79公顷,其中林地受害森林面积近10.93公顷,共造成财产损失人民币10.44万元。当天晚上,李某森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兴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森因疏忽大意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被告人李某森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从宽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经办法官指出,扫墓祭祖、追思先人、教育后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继承传统美德的同时,也要注意防范火灾,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否则就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希望大家以案为警,增强法律意识,避免触碰法律的高压线,同时选择文明绿色的祭祀方式,自觉摒弃陈规陋习,积极弘扬时代新风,争做文明祭扫的倡导者、传播者和践行者,让清明更加“清明”。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兴法宣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吴若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