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少案件中,当事人都会有想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的情况,比如情侣分手、遭遇交通事故、个人信息被侵害等等情况。那么是不是只要自己的精神受到损害都可以请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关于精神损失费,法律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在什么情况下主张精神损失费会得到支持?下面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冯宇平
案例
案例一:A某因就餐的饭店突发火灾,造成身体烧伤,留下大片伤疤,A某向饭店追讨医药费之余,还要求饭店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最终支持了A某诉请。
案例二:B某结婚,与C公司达成协议,由C公司负责B某结婚典礼的录像,并录制成碟。但在B某索要录像时,C公司却称录像坏了。B某因此起诉C公司赔偿精神损害,法院认为,婚礼录像记录的是人生中的重大活动,具有永久纪念意义,当时的场景、人物和神态具有时间性、珍贵性和不可再现性,是无法补救的,遂判决C公司赔偿B某精神损失费3000元。
释法
问:我们在看电视剧或者看新闻,都会看到有人会在案件中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确切是指什么?谁可以提出?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受到损害并遭到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或本人死亡后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
法律之所以设置精神损害赔偿,一是抚慰受害人。因为法律禁止“以暴制暴”,一个侵权行为发生了,造成了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受害人不能对对方做同样的侵害方式,所以,需要对其进行适当金钱上的补偿,作为对受害人的救济和帮助。
二是惩罚侵权人。在古装电视剧中我们经常看到犯罪的人,轻的要被打板子,重的要受极刑,比如车裂或凌迟,是因为古代经济社会贫乏,加上人身的惩罚更有震慑力,经济类型的惩罚没有实际意义。而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权完善,通过精神损害赔偿对于违法行为就能有一定的惩罚作用。
问:那么精神损害赔偿在什么情形下才可以提出?或者说什么情况下提出更有可能会被法院支持呢?
精神损害主要出现在以下情况:一是人身权利受到侵害,例如侵害健康权,导致毁容、残疾或者侵害名誉、肖像、隐私权,例如案例一就是A某的健康权受到侵害,留下大片伤疤对其造成精神损害;二是在婚姻关系中受到侵害而导致的精神损害,例如重婚、家庭暴力、有配偶还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等,在离婚的时候就可以向该方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是要注意是婚姻关系遭到破坏才能适用,如果只是男女朋友分手要求青春损失费这些,法律也不会支持;三是一些有特定纪念价值的东西被损毁而造成的精神损害,例如案例二中的结婚录像,一辈子就一次,当时的情形也无法再重演,一旦损毁对于当事人来说是非常痛苦的;四是侵害死者的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例如在网上随意诽谤死者的名誉,也会对死者的近亲属造成损害,近亲属也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问:那么精神损害赔偿有没有标准呢?如果我的权利遭到侵害,可以要求多少赔偿呢?
广东省对于精神损害赔偿没有明确的标准设定,一般是法官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的严重程度,侵权行为发生的场合或者实施侵权的目的、侵权人从中获利的程度、侵权人自身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经济水平等方面来进行综合考虑。因为精神损害赔偿属于加罚手段,被侵害人的其他损失还可以通过经济赔偿来弥补,侵权人的获利也可以要求返还或收缴,所以法院对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都十分谨慎,支持的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也不会太高。
律师说法
除了以上内容,还要注意:精神损害赔偿作为对于侵权行为导致的精神损害进行的赔偿,是只能适用于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不能适用;同时要在收到侵权提出诉讼的同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诉讼结束再就同一事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不会支持;如果侵权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可能不会构成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可以要求对方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停止侵害等。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程依伦
视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程依伦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蔡凌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