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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顺德:空置别墅竟被邻居长期养鸡,业主拒交物业费
2024-03-22 20:15:05
广州日报新花城

“我的房子被邻居用来养鸡,物业公司竟然说不知情?没有给我应有的物业服务,凭什么叫我交物业费!”家住佛山顺德一小区的刘先生,在收到物业公司起诉要求他支付拖欠的物业费与逾期利息时,这样答辩称。3月22日,广州日报记者从顺德区法院了解到,该起案件在去年年底进入诉前调解程序,目前已得到圆满解决。

原来,由于常年居住国外,刘先生在某小区的一套别墅一直处于空置状态,为防止他人破坏,刘先生在自家范围内修建了围墙。邻居见到闲置的花园,于是购买鸡苗“丢”进刘先生的花园进行饲养,时间长达数年。刘先生在要求物业公司处理未果后,一怒之下不再支付物业费。

而物业也有委屈。事后法院工作人员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处了解到,原来刘先生家修建的围墙很高,物业在日常巡逻有时候很难看到里面的情况,邻居进去养鸡这件事,也是后来才得知。“有时我们巡逻经过,他们已经把鸡取出来,我们也很无奈!”物业称。

2023年底,物业公司起诉刘先生要求其支付拖欠的物业费与逾期利息,案件进入顺德法院诉前调解程序。案子由大良法庭樊二彦法官承办,考虑到本案业主长期旅居国外,这次又急需赶回国外,简单地就案办案,不理会业主欠缴物业费的深层次原因,仅从程序上审结,非但不能实质性化解矛盾,反而可能轻视业主权益,甚至引发刘先生与其邻居之间的另案诉讼。

于是樊法官立即与立案庭副庭长李晓芹、特邀调解员董虹多次开会商讨案件情况,约谈物业公司到现场了解情况。 了解具体情况和难处后,李晓芹副庭长提出:“刘先生的家被用来养鸡,你们物业的确需要承担一定责任,刘先生这边也一样,物业提供了他们的服务,也理应需要支付物业费,但你可以就你的损失进行索赔。”

在法院工作人员建议下,物业公司这边减免一部分物业费作为对刘先生的赔偿,刘先生也不用支付足额的物业费。最后,在物业公司的配合下,放养在刘先生别墅内的鸡已被清理,刘先生不仅补缴了此前拖欠的物业费,还为物业公司后期巡逻查看提供了便利,物业公司也对因其服务不到位给刘先生造成的损失进行了补偿,物业公司向法院申请撤诉。

“本案从开始调解到最终撤诉,用时不到一个月。”顺德法院大良法庭法官 樊二彦称,大良法庭通过“法官+调解员”双联动模式,防止小矛盾升级为大问题,在调解过程中,既看到业主反映物业服务不尽人意的地方,也维护物业公司正当合法权益,引导物业公司和业主沟通交流,运用情、理、法,刚柔并济在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寻找平衡点,相互包容理解,消除对立情绪,把矛盾化解在诉前,努力化解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闹心事。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王名润、陈昕宇
图/顺德区法院提供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霍泽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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