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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带入厨房充电引发火灾,车主被行政拘留十日
2024-03-22 18:52:23
广州日报新花城

3月22日,记者从广州市天河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近日,广州市天河区石牌村九如大街某房屋住户将电池带入厨房灶台充电,后引发火灾,过火面积约80平方米,现场一片狼藉。天河区石牌消防救援站到场扑灭明火,所幸,无人员受伤及被困。

经调查,这起火灾的原因是居民杨某将电动车电池带入厨房充电,引发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杨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此前,天河区已发布《关于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法律责任的通告》,广州市天河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市民,电动车不能进楼入户,更不能将电池带入家中充电,否则容易引发火灾,甚至可能会被拘留。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陈钧圣 通讯员:天消防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时秀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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