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获悉,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防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滥用,维护社会公序良俗,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等五部门于近日联合印发了《广州市打击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自今年4月22日起施行。
据了解,办法适用于举报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规定举报下列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奖励:
(一)举报非法开展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中介服务机构,经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查证属实的,每宗奖励5000元;
(二)举报非法开展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检测机构,经卫生健康等部门查证属实的,每宗奖励10000元;
(三)举报非法开展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实验室,经卫生健康等部门查证属实的,每宗奖励10000元;
(四)举报非法利用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怀孕的妇女居住窝点,经卫生健康等部门查证属实的,一次查获3人及以上、不满10人的,每宗奖励500元,一次查获10人以上的,每宗奖励1000元;
(五)举报非法经营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证属实的,每宗奖励2000元;
(六)举报非医疗机构实施采血、促排卵、B超检查等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诊疗活动,经卫生健康等部门查证属实的,每宗奖励2000元;
(七)举报非法开展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非法采供精(卵)等活动的个人,经卫生健康等部门查证属实的,每宗奖励5000元;
(八)举报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办理入院生产或者领取出生医学证明,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每宗奖励500元。
举报同时涉及两种及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最高奖励标准奖励,不重复累计奖励。
举报人可以通过12345热线、来信、来访等方式举报本办法第四条所列举的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市、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专人负责受理。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伍仞 通讯员:穗卫健宣
广州日报新花城:魏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