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了2024年1月广东省城市空气和水环境质量及排名情况,全省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为94.9%,同比下降4.3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3.8%(4微克/立方米)。臭氧(O3)和PM2.5作为全省首要污染物的比例分别为61.7%和24.0%。

城市排名方面,按照AQI达标率由高到低排名,全省空气质量前三名依次为梅州、惠州(2个并列第1)、河源市,后三名由低到高依次为东莞、江门和肇庆市;汕头、韶关和河源3市优良天数比例同比提高,梅州、惠州、阳江、潮州和揭阳5市优良天数比例同比持平,其余13市同比下降,下降幅度较大的前三名为东莞、江门和肇庆市,分别下降了25.8、19.4和9.7个百分点。
地表水环境质量方面,2024年1月,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86个)水质达标率为100%。
2024年1月,全省270个地表水省考断面总体水质状况优,水质优良率(Ⅰ-Ⅲ类)为93.3%,劣Ⅴ类断面比例占0.4%。
基于270个省考断面水质监测结果,按照城市水质指数由低到高排名,全省水环境质量前三名为河源、韶关和茂名市,后三名由高到低为湛江、中山和广州市。湛江、茂名和潮州等15市水环境质量同比有所改善,深圳、清远和珠海等5市同比有所下降(河源市所有省考断面均达到水质目标且均达到或优于Ⅱ类,不参与水质变化排名)。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杜娟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吴子良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