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应急管理部召开会议,明确指出要集中治理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等突出问题。一连两日,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走访看到,目前电动自行车停放楼宇架空层、小区园道、小区停车场现象还较为普遍,虽然部分小区已经明确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小区,但却带来电动自行车在小区外乱停放的新问题。有政协委员和市民建议,电动自行车的停放问题需要有明确规定和统筹规划,安全是首要考虑,但也要实用方便。
记者走访:除了停放架空层,地下停车场也是隐患较多
近日,记者走访看到,小区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的现象较为多见,海珠区雅景苑、番禺区华南新城、天河区珠江俊园、天河区华景新城陶然庭苑,都有较多电动自行车停放架空层,不仅存在安全隐患,也引起居民的担忧。

(增城区金地香山湖香汇花园地下停车场,电动随处可见)
除了架空层,小区地下停车场停放电动自行车的现象也同样引起居民的担忧。在增城区金地香山湖香汇花园,小区内不仅电动自行车肆意横行,地下停车场也停放了许多电动自行车。而且电动自行车在地下停车场内随意停放,有的停在了机动车旁边,有的则停在电线和水管底下,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如果电动自行车着火,真的很容易烧到旁边的汽车和电线,其实对于楼宇安全也有着同样的安全威胁。”居民邓小姐说,除了在地下停车场,小区内多个公共区域也有随意停放的电动自行车,整个小区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很混乱。
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海珠区南北广场,这里不仅允许电动自行车进入地下停车场,还开设了电动自行车的停放点。居民只需要刷卡,就能驾驶电动自行车进入地下停车场停放。

(海珠区怡龙苑地下停车场,电动自行车就停在机动车旁边)
在海珠区怡龙苑,电动自行车在地下停车场自出自入,无人阻拦,停车场内也停放了许多电动自行车,有的电动自行车还布满灰尘,看起来已经被遗弃很久。
不给进入小区,电动自行车就在小区外乱停放
“电动自行车不给进入小区,虽然小区安全了,但居民的电动自行车该停放到哪里呢?”多个小区下达了“禁入”令后,记者就接到了不少居民来电投诉反映,自家的电动自行车无处可去,只能在路边找个位置停放,但又担心阻碍街道,还担心会被盗窃和日晒雨淋。

(海珠区光大花园在各大出入口贴出了告示,告知住户电动自行车“只出不进”)
2月27日零时起,海珠区光大花园在各大出入口贴出了告示,告知住户电动自行车“只出不进”,有住户想将电动自行车骑入小区,都被门口保安拦阻。有住户表示“通知来得太突然”“不知道该把车停到哪里”,有住户在门口质问保安,但也无法取得同意进入小区。
“电动自行车不给进入小区停放,但也要先解决停放问题,不然只是治标不治本,电动自行车停到其他地方,也一样会造成安全隐患和环境混乱。”住户罗先生一边生气地抱怨,一边“摆烂摊”,在小区外一处空地,随手把电动自行车一停放,就离开回家了。
记者看到,向罗先生这样的居民还不少,在光大花园外围的人行道和空地上,多了不少随意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大部分是居民在禁入小区后,迫于无奈停到小区外围的道路上。
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海珠区、天河区、番禺区多个发布了电动自行车禁入通知的小区。 宝岗大道恒龙苑禁入电动自行车,楼外的空地,停满电动自行车,一旁就是临街商铺,不仅有安全隐患,就连人行道通行都受到影响。

(宝岗大道恒龙苑禁入电动自行车,楼外的空地,停满电动自行车,一旁就是临街商铺。)
有居民表示,有的街道和小区管理处眼光短浅,只顾着解决眼前问题,“一刀切”禁止电动自行车禁入小区,但却没有做好电动自行车的停放配套,在公共区域上也缺乏停放空间和安全设施,导致了小区外的街道和公共空间出现了许多电动自行车乱停放和违规充电的现象,“这样做法,只是暂时将危险从小区内转移到小区外,对于社区安全治理,没有得到根本扭转。”
城中村:乱停放现象屡禁不止
相比之下,城中村电动自行车乱停放违规充电问题更加突出,占用消防通道更屡禁不止。
在天河区棠下村,沿路都有大量乱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和共享自行车,有的车辆横七竖八地停放在街道两边,占据了街道空间,行人通行非常拥挤。在车陂村一带,同样有许多乱停放的电动自行车,有的电动自行车更是从商铺里拉线充电。
“城中村电动自行车数量多、使用率高,居民楼密集,电动自行车几乎都是贴着居民楼停放,要消除安全隐患并不容易,更现实的情况是,如果电动自行车不给停放在居民楼外或者城中村里,那如此庞大数量的电动自行车,又该停放到哪里去呢?”有居民如是问道。

(在海珠区宝岗大道南北广场首层一家办公室停放了电动自行车)
记者还发现,在海珠区宝岗大道南北广场首层一家地产公司办公室内停放了3至4辆电动自行车,办公室大门被锁上。办公室内摆放有电脑、桌椅等设备。
政协委员:可以将电动自行车的停放管理问题,纳入住建和城管部门的老旧小区改造范畴
有居民认为,如果小区进入电动自行车,那小区应该考虑停放问题,“总不能整个小区的电动自行车都停到小区外的人行道和公共区域吧?那到时也会引起环境混乱、安全隐患等新问题。”
有政协委员认为,目前对于电动自行车的规范停放,还有不少“盲区”和“真空地带”,导致了停放秩序管理混乱、无所适从。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根据2023年5月23日海珠区发布的《海珠区关于违法销售和使用电动自行车有奖举报的通告》,举报内容包括在海珠区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出租屋、集体宿舍、办公室、生产作坊)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其电池充电的违法行为。
“对于地下停车场、楼宇架空层是否能停放电动自行车,条例并没有明确,如果再细分下来,对于电动自行车应该停放距离楼宇多少距离,也没有明确规定,也不仅给管理带来难题,也给执法和杜绝安全隐患带来难度。”海珠区政协委员李旭伟说。
李旭伟建议,可以将电动自行车的停放管理问题,纳入住建和城管部门的老旧小区改造范畴,将充停设施的规划建设、安全管理、工程审批,作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并开展。同时可以要求在小区中逐步开展改造,引入电动自行车停放设施、安全消防的设置和改造,提升小区的电动自行车管理。对于小区管理来说,也要同步加强监督,严防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隐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严禁乱停放、堵塞安全通道、乱拉线、私自充电等行为。
广州市物协:对符合条件的场所组织设置或改造为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
对于各住宅小区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安排,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广州物协”)呼吁,各物管企业在引导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的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场所组织设置或改造为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
广州物协表示,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设置明显停放标志,引导业主规范停放。对违规停放及充电开展专项排查及整治,严禁在建筑物公共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和违规充电。对私拉乱接、“飞线”充电或在住宅内充电的,应及时劝阻制止,劝阻无效的报消防、属地镇街执法部门查处,进而推动业主形成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和充电的自觉意识。
针对业主充电需求,广州物协有关负责人认为,在符合业主用电意愿的条件下,要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组织设置或改造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多推广使用电池充电柜,以节省用地空间,提高充电效率,保障充电安全。在小区宣传栏、电梯内、单元楼道等醒目位置张贴规范停放的警示标语、事故案例宣传画、安全小知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充分发动小区业主自觉抵制,举报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进梯、入户等行为。完善物业管理项目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坚决防范和遏制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发生,为广大市民营造平安、有序、安全、舒适的宜居环境。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全杰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赵小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