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证监会举行新闻发布会,证监会首席检查官、稽查局局长李明,首席风险官、发行司司长严伯进出席发布会,介绍了相关工作情况,并对多个热点问题进行回应。
对于“部分投资者反映一些案件处罚结果过轻”的问题,李明表示,证监会查处的部分案件,违法行为发生在新《证券法》实施前。今后将会有更多案件适用新《证券法》,处罚力度会越来越大,违法成本只会越来越高。
对于“IPO要倒查10年”的报道,严伯进表示,防范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目前没有IPO倒查10年的安排。出现这方面说法,体现了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质量的关心关注。
不让造假者“瞒天过海”“蒙混过关”
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产品的价值,取决于上市公司的质量和未来盈利能力。李明表示,如果上市公司“说假话”“做假账”,必然会严重影响、干扰投资者的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市场也就无法有效运行,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也就无从谈起。
“我们将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大对上市公司欺诈发行、财务造假,以及大股东违规占用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李明表示,证监会将持续投入更大人力、物力,通过年报审阅、公司历史数据对比、行业数据对比、重大舆情监测、投诉举报处置等多元化渠道识别造假线索,并通过现场检查核实验证,进一步提升线索发现能力。同时,将紧盯上市公司滥用会计政策调节利润等恶劣行为,不让造假者“瞒天过海”“蒙混过关”。
李明透露了一组数据:沪深两市5116家上市公司仅占全国5000多万家企业主体的万分之一,但缴纳的税费相当于全国税收比重的1/4,营业收入相当于GDP的近六成。过去五年,上市公司累计研发投入5.8万亿元,研发投入已占全国企业研发支出的一半,创新领跑者地位更加彰显。
案件处罚力度会越来愈大
当前,部分投资者反映一些案件处罚结果过轻。对此,李明在发布会上回应称,从执法周期来看,目前还处于新旧《证券法》的交替适用期。证监会查处的部分案件,违法行为发生在新《证券法》实施前,随着这类案件的逐步加快处理完毕,今后将会有更多案件适用新《证券法》,处罚力度会越来越大,违法成本也会越来越高。
李明透露,2020年《证券法》修订后,证券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上限已有大幅提高。近期按照新《证券法》查处的一批案件,已经充分体现了加大处罚力度的效果。比如奇信股份案,证监会对公司财务造假行为和组织指使的实际控制人分别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公司欺诈发行行为处以4000万元的罚款。
下一步,证监会将坚持不枉不纵的法治原则,在法律授权范围内不断提高执法效率,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丰富惩戒手段和方式,综合运用监管措施、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失信惩戒、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等行政措施,用好集体诉讼、支持诉讼和刑事手段,对违法者形成叠加打击效应。
目前没有IPO倒查10年的安排
近日,有媒体报道IPO要倒查10年,引起广发按关注。对此,严伯进表示,防范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目前没有IPO倒查10年的安排,媒体出现这方面说法,体现了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质量的关心关注。
严伯进指出,证监会系统坚持以投资者为本,从严审核拟上市企业,对违法违规、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严惩不贷,用监管的威慑力让企业不敢“带病闯关”,从源头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在发行上市监管工作中,证监会正在持续加强全链条把关,严审重罚财务造假、欺诈发行。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赵冬芹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麦晓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