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准入司发布专栏文章,提出坚决以高质量准入工作,为金融强国建设把好第一道关口。严格金融机构准入标准和要求,研究提高银行保险机构准入门槛,不断夯实金融机构审慎监管的基础。
准入司表示,金融机构准入工作是完备有效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完善金融体系的建设者、又是优化金融服务的推动者、更是防范金融风险的守护者。准入工作必须深刻把握金融监管的人民性,牢记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加强对金融体系架构、金融机构布局、金融服务结构的研究和统筹。此外,准入工作还必须深刻把握金融监管的审慎性,守好、守住防范金融风险、强化金融监管的第一道关口。
准入司强调,准入工作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对外开放的总体部署,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稳步扩大金融领域规制、规则、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要持续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优化金融领域营商环境,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来华投资兴业;要支持有条件的中资金融机构设立境外机构、开展境外业务,丰富跨境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为走出去的中资企业保驾护航;要坚持金融开放和安全并重,协同筑牢外部风险跨境传染防火墙。
值得关注的是,准入司强调了“以严把准入标准为出发点”。严格金融机构准入标准和要求,研究提高银行保险机构准入门槛,不断夯实金融机构审慎监管的基础。要坚持金融特许经营、持牌经营原则,推动依法把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杜绝金融领域“无照驾驶”。要从准入关口对金融活动实施贯通监管,确保同质同类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施行一致的准入标准,防止监管套利。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赵冬芹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李光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