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发布了一份最新的职务任免通知。
根据通知,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经研究,同意:
区鸿文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彭淑婷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宗黎明、张茹同志的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另据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1月中旬发布的另一份职务任免通知显示,10多人岗位涉及调整。

该通知显示,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经研究,同意:
何卓明同志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
白汉辉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福文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彦放同志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永平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副局长;
罗志峰同志任荷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区广贤同志的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何文忠同志的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梁志毅同志的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副局长职务。
来源: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