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哪里买?番禺全区规划27个烟花爆竹零售店

继在全市率先发布《关于划定番禺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后,近日,广州市番禺区应急管理局发布信息(点击网址,一键直达),番禺区已制定《广州市番禺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方案》。番禺全区规划烟花爆竹零售店27个,其中:新造镇4个、化龙镇7个、石楼镇10个、石碁镇6个,均为专店销售,经营许可有效期为2年。

据悉,烟花爆竹零售店许可经营时间为:每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一至正月十五(含春节、元宵节)、农历四月二十五至五月初七(含端午节)。经营范围为:仅限经营C、D类烟花爆竹,严禁经营A、B类烟花爆竹。

商户需申办《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番禺区应急管理局根据本区家庭户数和人口数量,结合各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局规划,报区政府批准实施;各镇政府依据区的规划,指导和帮助商户申办《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烟花爆竹零售店布局主要依据各镇家庭户数、人口数量、区域面积等因素综合考虑,原则上每1000户人口的区域内布设零售店不超过2个。

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省、市有关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选址标准和经营条件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适度竞争、好中选优的方式,进一步提升烟花爆竹零售店的本质安全水平。

零售店仅限经营C、D类烟花爆竹

规划布点综合考虑人口分布、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规划布局烟花爆竹零售店,努力促进烟花爆竹经营布局更趋合理、经营秩序更趋有序。

在规划布点数量和分布方面,番禺全区烟花爆竹零售店总数为27个,其中:新造镇4个、化龙镇7个、石楼镇10个、石碁镇6个,均为专店销售,经营许可有效期为2年。


许可经营时间为:每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一至正月十五(含春节、元宵节)、农历四月二十五至五月初七(含端午节)。经营范围为:仅限经营C、D类烟花爆竹,严禁经营A、B类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级别以《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为准。

据了解,番禺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通过政务服务网统一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如同一区域内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企业超过布点规划数,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如在同一时间申请,以系统处理顺序为准。

烟花爆竹零售店布建选址有严格标准

据了解,烟花爆竹零售店布建选址有严格标准。例如,不得布设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青少年宫、养老机构、商场、市场等;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以及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机动车停车场等场所,以及住宅小区等烟花爆竹禁燃放区域。

同时,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且不应大于200平方米,其周边50米以上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店。

此外,还特别规定,严禁在城乡结合部或集贸市场布设连片集中形式的烟花爆竹零售店;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零售经营者申请领取零售许可证时,应当提交申请书、零售店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主要负责人培训合格资格证、销售人员培训情况说明等。零售经营场所可以采用临时建筑物(如集装箱等具有一定防爆功能的临时建筑物),临时地址由属地镇街负责把关并出具非住改商等相关证明文件。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肖桂来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李凤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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