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教育局发布公办小学转学办理申请指引

2024年1月3日,荔湾区教育局在“广州荔湾教育”公众号发布“2023学年寒假荔湾区公办小学转学办理申请指引”。相关内容如下:

一、办理转入条件

 1.户籍在荔湾区,居住在荔湾区,符合“人户一致”条件;

 2.符合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

 二、须提供的材料

 1.荔湾区公办小学转学登记表(见附件1);

 2.转学申请书;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房产证明原件、复印件(房产证;在我区租赁的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持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须为住宅用途房屋)及登记备案证明;祖辈房产的须提供父母无房产证明);

 5.由原在读学校在“全国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生信息表”并加盖公章;

 6.由原在读学校在“广州市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生信息表”并加盖公章(仅限于广州市内就读的学生提供);

 7.符合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须按照《荔湾区2023学年寒假小学政策性照顾学生转学登记表》(见附件2)中“须提供的佐证材料”的要求提供。

 三、办理转学时间

 在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义务教育小学阶段2023年秋季学期结束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为2024年2月20日)。

 四、办理转学的流程

 1.家长在上述规定时间直接把申请材料交给实际居住地对应服务地段学校(见附件3)。

 2.学校审核家长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符合转学条件的,报荔湾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小学学位,录取结果由学校通知家长。

 3.已在本区就读公办小学实际居住地与现就读公办学校及申请转入学校距离在三公里范围内的,原则上不予转学。

 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学生在休学期间一般不予转学。小学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五、补充说明

本区公办小学将采取以下两种方式接收材料,请家长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提交材料,具体可咨询实际居住地对应服务地段学校(见附件3):

(一)线上提交

 1.《荔湾区公办小学转学登记表》,word文档格式;

 2.《转学申请书》(监护人签名),JPG图片格式;

 3.转学生户口本首页、内页原件照片,JPG图片格式;

 4.房产证原件照片,或租赁合同和备案登记原件照片,JPG图片格式;

 5.由原在读学校在“全国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生信息表”(加盖学校公章)原件照片,JPG图片格式;

 6.由原在读学校在“广州市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生信息表”(加盖学校公章)原件照片,JPG图片格式以上材料打包发送至实际居住地对应服务地段学校邮箱(见附件4)。

(二)线下提交

 1.《荔湾区公办小学转学登记表》纸质一式一份;

 2.《转学申请书》(监护人签名)纸质一式一份;

 3.转学生户口簿首页、内页复印件一式一份;

 4.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和备案登记复印件一式一份;

 5.由原在读学校在“全国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生信息表”(加盖学校公章)原件一式一份;

 6.由原在读学校在“广州市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生信息表”(加盖学校公章)原件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邮寄快递或自行投递至实际居住地对应服务地段学校(见附件3)。


附件1 荔湾区公办小学转学登记表


附件2 荔湾区2023学年寒假小学政策性照顾学生转学登记表


附件3 2023年荔湾区公办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登记服务地段划分


附件4 荔湾区公办小学办理转学信息一览表

来源:荔湾区教育局

整理/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谢泽楷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魏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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