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山西省大同市订婚强奸案这两天引发舆论高度关注。12月25日,大同市阳高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席某某因犯强奸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1月30日,被告人席某某与被害人经当地某婚介所介绍认识。5月1日双方订立婚约。5月2日下午,在阳高县某小区的房屋内,被告人不顾被害人的反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被害人于当晚打电话报警。经阳高县公安局侦查取证,于5月5日对被告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6月27日阳高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强奸罪,向阳高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因案件涉及个人隐私,阳高县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违背被害人意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该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构成强奸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宣判后,被告人席某某不服,提出上诉。

高额彩礼或是引发这起案件的主要根源
据悉,被告人与被害人未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双方的订婚行为属于民间习俗,不是法定登记结婚。此前网络传播的“骗婚”“以告强奸进行敲诈”“订婚发生关系后第4天,女孩控告强奸”“双方当事人为同居关系”“被害人有过婚姻史”“被害人给婚介所三万元介绍费”等传言,均系不实信息。
而后,审理该案的法官为回应社会关切,对案情进行了更详细的介绍。经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1月30日,被告人席某某与被害人经婚介机构介绍相识后开始谈恋爱。交往期间,双方口头约定订婚彩礼18.8万元。5月1日,席某某家为二人举办订婚仪式,当日交付彩礼10万元和7.2克戒指。同时,席某某及其父母书面承诺,结婚一年后在房屋产权证上添加被害人的名字。5月2日中午,被害人一方按照当地习俗宴请席某某。饭后,席某某和被害人一同前往席某某位于阳高县某小区某楼14层的房内,席某某向被害人提出发生性关系,遭到被害人拒绝,被害人称等结婚后再说。之后,席某某不顾被害人反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事后,被害人情绪激动,实施了点火烧卧室柜子和客厅窗帘等行为,还逃出房间通过步梯下至13层呼喊“救命”,后被席某某强行拖拽回房内。其间,被告人拿走了被害人手机,直到回家途中,被害人母亲打来电话,被告人才将手机归还被害人。
当晚,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警。经侦查人员对被害人身体检查,被害人左右大臂、右手腕均有淤青;对现场进行勘查,发现卧室的窗帘被拉下掉落,客厅的窗帘有被烧过的痕迹。侦查人员也调取了小区监控录像,该录像显示被害人在逃出房间通过步梯下至13层后又被席某某强行拖拽回案发现场14层房内。侦查人员对被害人进行询问,被害人称其在与席某某谈恋爱期间,曾明确向席某某表示过自己反对婚前性行为。被害人母亲也证实,事后被害人哭诉其被席某某强暴了。法院认为,双方系恋爱关系,虽已按民间习俗订婚,但并未登记结婚,席某某违背被害人的意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
谈到该案,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律师吴英告诉记者,该案涉及了很多法律问题,从强奸罪本身来看,被告人违背女性意愿,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就构成了强奸罪。受害人火烧窗帘、床头柜以及身体上的伤情,也是重要证据。相信司法机关肯定是在掌握充足证据前提下,才会做出这样的裁决。只不过,因为该案会涉及当事人的隐私,一些更加关键的证据并不方便透露出来。

吴英
吴英说:“抛开刑事案件来看,我们觉得这其实也是高价彩礼所引发的一场悲剧。该案中,男方会出现这样的行为,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男方自认为已经给了相当多的彩礼,也办了订婚仪式,这个女孩现在就是他老婆了。在这样的心态下,他发生了这样的行为,当然,只要违背女方意愿,无论是给没给彩礼、订没订婚,都是构成犯罪的。该案引发的思考就是,对于高额彩礼大家应该持更强烈的反对态度。在一些农村地区,一些人甚至是借了钱凑足高额彩礼来娶老婆,但这样的婚姻往往并不幸福,反倒从一开始就要承担高额的债务,同时也影响了夫妻的和谐关系。”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武威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武威
视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武威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周伟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