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20条措施,发布!

记者今天获悉,《深圳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近日正式发布,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该《措施》全文分为降低用房用地成本、降低用工成本、降低融资成本、降低用能成本、降低仓储物流成本、做好企业服务六大方面,共20条措施,并提出深圳将“加快建设全球领先的重要的先进制造业中心”。

有序推进“工业上楼”

鼓励工业厂房签订长期租约

在降低用房用地成本方面,《措施》提出,要有序推进“工业上楼”:积极推进20大先进制造业园区建设,有序释放连片工业用地,量身定制“工业上楼”设计指引,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中适合“上楼”的轻量化制造、定制化小批量生产、柔性化研发设计等企业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低成本产业空间。

同时,将加强工业厂房租赁市场监管。加快修订出台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全面推广工业用房租赁合同网上签约制度。鼓励物业方与承租方签订长期租约,除承租人主动要求或工业用房所在地块已纳入城市更新范围外,工业用房租赁期限原则上不得少于3年。对本政策实施之日起,与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签订5年以上租约且在深圳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备案的,租赁合同生效的前三年,每年按合同租金的1%给予物业方最高10万元奖励,市、区财政各承担50%。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加价收费行为,对擅自提高公摊面积比例、虚增用水用电量、提高水电价格、加收其他费用等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法从严查处。

另外,将推广重点产业项目土地价款分期缴纳模式。符合条件的重点产业项目,允许首期按不低于50%的比例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剩余价款在国有土地供应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全部缴清且不计利息。

鼓励加大技术改造 提高劳动生产率

加快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 强化用工服务保障

在降低用工成本方面,《措施》支持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鼓励制造业企业围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进一步加大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投资力度,提高劳动生产率,对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按照项目审定总投资建设费用的一定比例分类分档给予支持;鼓励企业“机器代人”。大力实施机器换人战略,支持企业积极部署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智能传感与控制等智能制造装备,打造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引导传统制造企业逐步开展智能化改造,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数字化生产线。对于符合条件的智能化改造项目,给予一定标准的补助支持。

加快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鼓励新建产业园区配建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产业园区中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占比上限提高到30%。在符合规划、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支持利用闲置低效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用地建设保障性住房。

优化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各区按照各行业企业经济贡献、人才数量等指标设置差异化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标准,每年向制造业企业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辖区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对重点制造业企业和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加强住房保障力度。

强化用工服务保障。为重点用工制造业企业“一对一”配备就业服务专员,举办定制化公益专场招聘、校企对接等活动,有针对性地提供用工指导、用工对接和稳岗服务。结合“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深入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以“校企合作”等方式加大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技能复合型人才的培育供给力度。阶段性降低医疗保险成本,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单位缴费费率下调为5%,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下调为7%。

“精准画像”助力企业融资

支持制造业企业扩大股权融资

在降低融资成本方面,《措施》提出精准画像助力企业融资。用好“信易贷”、深圳信用(征信)服务等平台,进一步归集整合市场监管、金融、税务、海关、公用事业等数据,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无抵押中小微企业进行全景画像,并联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提供配套担保增信服务,解决融资难问题。

鼓励制造业企业发债融资。对政策实施之日起,成功在境内外发行债券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按照发行规模的2%,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与市区其他同类型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支持制造业企业扩大股权融资。优化风投创投服务,持续办好“深圳创投日”等主题活动,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资制造业。对首次在“新三板”挂牌的制造业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进入创新层的再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拟在境内上市并完成股份制改造及上市辅导的给予最高150万元奖励;对直接在境外上市的给予最高80万元奖励。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刘畅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蔡冬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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