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审批非法设置房地产广告?鱼珠街道依法处置,获市民点赞

“拆除了这些广告,视线宽阔多了,我们开车路过也安全多了,拆得好,为鱼珠城管执法点赞!”11月29日下午,开车回家的市民朱先生(化名)为正在拆除黄埔区茅岗路与天河莲塘路口的大型地产广告的执法队员表达感谢。



此前,市民刘女士通过“12345市民热线”发出诉求称,位于黄埔茅岗路与天河莲塘路交界处先后被两家地产单位在铁路道口、市政道路沿线设置了广告,影响出行。


天河莲塘与黄埔茅岗是两个行政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交织的“插花地”,利用公路和停用的铁路沿线优越条件也成为地产公司宣传自家产品的热门之地。


接到诉求后,鱼珠街执法办立即现场察看。


12345“门前三包”专班现场走访发现,某某园物业单位在原址上再次设立房产销售广告,而另一家毗邻、刚刚在莲塘动工新建地产的某某置地公司也在铁路道口和楼体立面上设立了广告,两家设置的广告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虽然广告未占据市政道路,但在铁路道口的落地广告挡板,严重影响视线,过往的电动单车、私家车及公共交通车辆较多,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由于广告大部分设置在鱼珠辖区,执法队员朱大维和余巨澜先后“跨界”来到天河两家物业管理单位,表明跨区在鱼珠辖区设置广告应取得黄埔区相关部门的审批,两家物业管理都表示未经报批。


执法队员依据《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讲明利害关系。执法人员对其开展教育,并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自行拆除,两家管理单位表示配合执法,将自行拆除。


由于在规定的期限内,非法广告并未自行拆除,鱼珠街道启动《拆除茅岗路与莲塘路交界处违规楼盘广告的工作方案》,告知两家物业管理单位,将违规楼盘广告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11月29日上午,某某花园物业单位正在组织自行拆除非法设置的广告,而另一家物业负责人表示,同意由鱼珠街道组织拆除。


在做好安全防护等相关措施后,吊机、切割机齐齐上阵,对违法设置的广告实施切割手术。工作人员小心翼翼,避免拆卸物品剐蹭停靠路边的车辆。


由于设置的广告较多,下午时段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发现,某园物业并没有安排人员自拆,于是执法人员将留下的广告,全部拆除。




市民刘女士在电话回访时对鱼珠执法办工作表达“非常满意”。“我们开车路过也安全多了”“拆得好”“视线宽了”“道也好走了”“鱼珠城管好样的”……这些广告被拆除后,路过此处的市民纷纷表示点赞。


【记者 崔小远】

【编辑 黄惠雅】

消息、图片来源:鱼珠街道

@广州日报 版权所有 转载需经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