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在大山村开展出租屋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时,发现一出租屋负责人仍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5000元的罚款。

据了解,为加强社会面管控,进一步深化出租屋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提升来穗人员的登记纳管率,确保社会治安平安有序,今年以来,大石街持续在辖区内开展出租屋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今年6月,大石街在大山村开展出租屋清查整治行动时,发现大山村新桥坊一出租屋负责人梁某未按规定登记及报送承租人信息,公安机关于是将梁某带回派出所,向其下达了《责令整改书》,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其进行了法规政策教育,督促梁某依法履行居住人员信息申报义务。
11月20日,大石街再次在大山村开展出租屋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严查各类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及存在消防隐患的出租屋。当巡查至梁某的出租屋时,发现其出租屋仍然存在未按规定申报居住登记信息的行为,随后民警依法将梁某带回派出所协助调查。梁某承认了相关违法事实。根据《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梁某处以5000元的罚款。
大石街有关部门提醒,出租人要严格按照出租屋管理的法律法规落实信息登记制度,如果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将会被严惩。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肖桂来 通讯员:袁辉 林韵诗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时秀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