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番禺区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番禺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和《番禺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公告称,为进一步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在番禺区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番禺区于2020年8月颁布实施了《番禺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该文件于2023年8月到期。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穗府规〔2021〕7号)以及《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穗教规字〔2023〕4号)等精神,结合番禺区实际情况,番禺区教育局修订了《番禺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办法》和《番禺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实施细则》,现根据《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根据最新发布的《番禺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主要变化有两点。一是取消优先申请批次,所有参加积分制入学申请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为同一批次。二是学位分配原则有变化。根据这份征求意见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承载量,结合来穗人员子女入学志愿,以入学申请地学区为单位,以“结合积分,排序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通过平行志愿办法,按总分值排序由高到低的顺序,合理统筹分配学位。
具体内容可从以下网址获取:
http://www.panyu.gov.cn/jgzy/qzfbm/fzqjyj/jyjgkml/qt/tzgg/content/post_9330297.html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谢泽楷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伍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