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牌证、戴头盔、不改装、靠右行……”11月16日上午早高峰期间,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越秀大队卢警官和同事们在东风东路农林下路路口,向正在等红灯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派发宣传单,提醒他们广州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将于12月15日起施行,届时工作日8时至19时东风东路、东风中路、东风西路(西场立交以东)将禁行电动自行车。
“我昨天看新闻知道了新规出台的事,感觉这个限行方案比较人性化。”电动自行车车主温先生说,他日常从荔湾区出发沿着东风路前往工作单位,限行新规施行后打算绕行中山路通勤。

一名途经东风东路的电动自行车车主接过交警宣传单后直接表示,他计划到时改换其他交通工具上下班。在海珠区工作的胡先生则坦言新规对其出行影响不大,“我一般早上7点半左右骑电单车出门,东风路转广州大道中过广州大桥到海珠客村附近上班,晚上大多在单位附近吃完饭才回家,应该能避开限行的时间段。”
备受关注的广州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已于11月15日正式公布。今年12月15日起,广州将在天河东路、黄埔大道、新港东路等重要干道对电动自行车实施分时段限行。为预留充足时间让市民朋友熟悉和适应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交警部门在新规实施后设置半个月的宣传劝导期,在此期间以劝导纠正为主。

“就我们今天宣传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市民都已对新规有所了解。”卢警官告诉记者,11月16日,越秀交警联合越秀区公安分局交通大队和街道,在辖区部分社区和东风路沿路路口共设28个宣传点,通过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让更多的市民群众知晓电动自行车限行新规,提前做好相应准备。“接下来一段时间,这样的宣传还会常态化开展。”
采访期间,一些市民在表达对政策支持的同时,也提出相关部门需同步加强对违规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车违停的治理。“我之前开车到越秀上班,两个月前刚买了电动自行车,不下雨的话,骑电单车通勤真的很方便。”家住白云区的谢女士告诉记者,就这两个月的骑行经历来说,她还是有些担心,“路上有些电单车开得好快,并且有不少都不遵守交通规则,希望接下来交警能加强对闯红灯、逆行的管理,规范电单车出行。”

目前,广州依靠市交通秩序大整治平台,市、区、镇(街)联合开展治理,整合公安、交通运输、城管、住建等部门和志愿者力量,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
不仅如此,市公安局正在积极推动地方政府规章《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拟在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和充电等方面,对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理作出相应规定。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丹羊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邱伟荣
视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邱伟荣、张丹羊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