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拟出台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记者今日获悉,佛山市住建局公布了《佛山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办法》意见稿,佛山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建成立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佛山市房地产业协会受市住建部门委托负责市评估专家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以及价格、房地产、土地、规划、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市评估专家委员会应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作出的复核结果进行鉴定,维护估价当事人、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佛山市住建局介绍,佛山市自2007年起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相关文件规定,先后组建了五届专家委员会的推荐、挑选及公示工作。为进一步规范专家委员会的成员的选聘、管理和监督等工作,为房屋征收工作配备处理房屋估价争议的技术力量及专业组织,结合不断变化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实际情况,佛山需制定《办法》以更好地发挥专家委员会的积极作用。

为了提高《办法》的可行性和实操性,佛山市住建局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相关政策性文件,并结合佛山实际情况,围绕专家委员会选聘流程、使用管理、退出程序等关键内容进行反复讨论形成初稿。其后,佛山市住建局征求了各区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局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办法》有助于规范佛山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的日常管理活动,全面细致地明确了专家委员会日常运作所涉及流程的各个方面,专家委员会运作体系分工明确,监管措施健全、公开透明。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黄健源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何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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