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企业为免交残保金虚假挂靠残疾证,这一现象背后的“产业链”已日益精密、隐蔽。(11月7日《新京报》)
挂靠残疾证,指企业与残障人士签订劳动合同,发放薪酬,但企业并不需要其参与工作,只是为了达到免交残保金的合规性要求。残保金全称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残疾人岗位比例不低于员工总数的1.5%,即可免交残保金。这种看似企业与残障人士的“双赢”模式,实则基于虚假的劳动雇佣关系,显然与残保金政策鼓励残障人士就业的初衷背道而驰,必留后患。一方面,“挂靠”使得残疾人就业数据攀升,可能误导政策方向,导致用于残障人士就业支持的资源减少;另一方面,于企业、残障人士也有法律风险。
“挂靠”现象之所以暗流汹涌,不外乎有三个“难”。一是残障人士就业难。虽然国家对残障人士就业有相关规定,但歧视现象时有发生,适合残障人士的岗位单一且短缺,在这种背景下,挂靠残疾证“吃空饷”问题便应运而生。二是企业招人难。需要反思的是,相比缴纳残保金的更高成本,租证、雇人都要花差不多的钱,企业为何要铤而走险选虚假挂靠?无非是录用残障人士的成本更高:招聘渠道、岗位分析、安全风险、管理成本等各方面都是挑战——“不是不想招,是很难招到合适的”,最后也就导致“找100个证”比找“100个人”更经济实用。三是有关部门监管难。挂靠残疾证现象存在已久,甚至形成隐蔽成熟的产业链,归根结底是法律层面尚有空白,随着近年远程办公、居家办公的岗位增多,“是否到岗工作”更难以界定,对虚假挂靠的监督、认定更加困难。
对此,有不少人提出调整残保金政策的建议,也得到了呼应。财政部于2017年3月发布通知,为残保金设置上限、扩大免征范围,已经一定程度为企业减压。同时,残保金作为一项有公益性质的罚金制度,存在其合理性,不可因噎废食。究其根本,挂靠残疾证是标,让残障人士真正融入社会与职场是本。加大对虚假挂靠的监管力度,治标是必然举措。想要治本,就要让残障人士真正融入社会与职场,一方面,要多些鼓励措施与罚金制度相配套,对企业有奖有罚,才能提供基础条件与成本鼓励企业招收残障人士;另一方面,治本是一项系统工程,不能只在雇佣环节发力,要将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无障碍改造、社会意识等前置问题解决,才能从根本上助力残障群体就业。
文/广州日报评论员:赵萱
图/来源:视觉中国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