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下月起商家使用“生鲜灯” 最高可罚3万元

经常逛街市的街坊可能会有这样的体会:在一些档口买肉、买水果,挑选的时候看着色泽鲜明,肉类红润、蔬果新鲜、海鲜光亮,回家后或者回到自然光下,再看却发现并不“养眼”。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这是因为档口悬挂了特殊光源的照明灯,俗称“生鲜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今年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81号)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办法》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

8日,记者走访升级改造后的海珠区东川新街市新滘店、越秀区寺右新马路的华润万家以及天河区天河东路的钱大妈生鲜店,发现档口均已经改装普通照明灯具。

灯光颜色“有文章”

“生鲜灯”为什么能让肉类、蔬菜等生鲜食品看起来更加红润或新鲜呢?

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胡苏军博士介绍,这与照明灯具的显色性和颜色有关。灯光的显色指数越接近100,对物体的色彩还原能力越强,人眼看到的物体颜色越真实。“生鲜灯”通过增加特定颜色发光,改变灯具对特定颜色的显色能力,比如红色和绿色,让食品的颜色看起来更加红润或鲜艳。

胡博士和同事现场演示了灯具照明比对,选取市面上常见的几种光源,用猪肉和果蔬作为样品,在不同光源下逐一对比。记者看到,与中性光相比,肉类在偏红色的光源下显得更为红润,蔬菜在偏绿色的光源下则显得更为翠绿。


“生鲜灯”进入倒计时

据悉,在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的指导下,目前华润万家已提前完成广州市内30余家门店照明灯具的自查,全部安装了显色指数接近自然光的灯具;钱大妈已完成首批19家门店照明灯具的更新,待核验灯具合格后,将按照新标准量产灯具并对旗下广州总共近500家门店统一更新。今年纳入升级改造的农贸市场也进行了“生鲜灯”改造,海珠区新滘综合市场已经完成,其余农贸市场也正在逐步落实禁用误导性“生鲜灯”。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此前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且国内外均没有“生鲜灯”对应的产品标准规范,我国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只规定农贸市场照明的显色指数不低于80,如何去规范“生鲜灯”应用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基层市场监管部门。今年市场监管总局颁布《办法》后,广州市场监管部门已在全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连锁生鲜企业等加大宣传,要求市场开办方和经营主体及早筹划,率先行动,对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进行自查整改,指导经营者选择显色指数、色温更接近自然光的灯具,按时落实新规要求。另外,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正在制订地方标准《生鲜连锁企业食品经营管理规范》,将对“生鲜灯”的色标特征、色温值、显色系数等做出更明确的要求。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敦促提醒经营者,如果12月1日后仍然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有可能面临警告或罚款5000元至30000元不等的处罚。


科普小知识——“生鲜灯”

Q1:“生鲜灯”使用原理是什么,为什么在这些灯光的照射下,肉类、果蔬等生鲜食品看起来更加新鲜红润?

答:我们知道,在不同的光照环境下,物体呈现出来的颜色会有一定的差异。“生鲜灯”就是利用了光源对物体真实颜色的显色能力,通过增加特定的颜色发光来改变灯具对特定颜色的显色能力,从而影响人们对食品真实颜色的辨别能力。比如,增加红色发光会使肉类看起来更鲜红,增加绿色发光会使蔬菜看起来更绿等。

Q2:“生鲜灯”显色性能的评价指标有哪些?

答:评价“生鲜灯”显色性能的指标参数主要有两个。

一是显色指数,指灯光对物体真实颜色的显色能力。灯光的显色指数越接近100,对物体的色彩还原能力越强,人眼看到的物体颜色越真实。国际上目前规定了灯光对15种标准颜色的显色指数,而“生鲜灯”就是增加灯具的特定颜色显示能力,比如红色和绿色。

二是相关色温。单独的显色指数不能完全体现灯光的显色能力,相关色温也是一个重要参数。色温是指光源的颜色温度,色温越低,灯光颜色越接近红色;色温越高,灯光颜色越接近蓝色。较低或者较高的色温都会影响灯光的显色能力。自然光的色温范围为3000K-6500K。

Q3:使用“生鲜灯”会引起食品安全风险吗?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为什么要禁止使用“生鲜灯”?

答:“生鲜灯”通过增加红光或绿光等方式让食品呈现出鲜艳颜色,不会改变食品的真实色泽。同时“生鲜灯”本质上是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不会散发热量加速食物腐坏,不影响食品质量安全,但是可能影响消费者对真实色泽的感官认知。因此,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今年发布第81号令《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81号令》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

Q4:市场使用什么灯具才符合标准?

答:我国国家标准GB 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规定,农贸市场照明的显色指数不应低于80,但是没有对色温进行规定。广州市场监管局正在制订地方标准《生鲜连锁企业食品经营管理规范》,将对场所照明的色表特征、色温值、显色指数等做出更明确的要求。

Q5:广州质检院目前具有“生鲜灯”产品方面的检测能力吗?

答: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成立于1951年,是国内成立最早的综合性质检机构之一,检验范围涉及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化工产品、轻工包装产品、建材消防产品、轻工机电产品等领域,重点项目的检测能力已具备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广州质检院现有检测能力完全满足“生鲜灯”产品的检测。其中,在电气安全检测方面,广州质检院通过了GB 7000.1、GB 7000.201、GB7000.202、GB 24906等相关国家标准的CNAS认可和CMA资质认定;在性能检测方面,广州质检院配置了积分球、高精度光谱辐射计等先进设备,可满足生鲜灯产品色温、显色指数等指标的测试。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黄庆 通讯员:穗市宣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骆昌威
视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骆昌威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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