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2023年拟申报高校设置事项的公示》,拟向教育部申报以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设置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教育部关于“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23年拟申报高校设置事项相关工作,经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广东省教育厅对拟向教育部申报的以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设置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11月9日。
根据公示附件内容,拟申报设置的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其建校基础为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举办者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学所在地在广州、佛山,拟申报类型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性质为公办。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显示,该校创建于1933年,是省属唯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双高计划”)建设单位,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8326人。学校前身是“广东省立第一职业学校”,至今已有90年职业教育历史,1959-1963年和1978-1983年两段时期,曾开办本科职业教育。
广东省教育厅表示,公示期内,如对设置事项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据实向广东省教育厅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广东省教育厅表示,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有关书面意见请于11月9日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方式反映。受理部门:广东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72号);邮政编码:510080;联系电话:020-37627205、020-87304962;传真:020-37627474;电子邮箱:fzgh@gdedu.gov.cn。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林霞虹
图截取自广东省教育厅官网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李津